
(1).亦作“ 筌蹏 ”。《莊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一本作“ 筌 ”,捕魚竹器;蹄,捕兔網。後以“筌蹄”比喻達到目的的手段或工具。《書序》 唐 孔穎達 疏:“故《易》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是言者意之筌蹄,書言相生者也。” 清 姚鼐 《夜讀》詩:“顧思文載道,筌蹏徒寄耳。” 清 龔自珍 《對策》:“之人也,少壯之心力,早耗於祿利之筌蹏,其仕也,餘力及之而已,浮沉取容,求循資序而已。” 蔡元培 《告北大學生暨全國學生書》:“社會上感於諸君喚醒之力,不能為筌蹄之忘,於是開會發電,無在不願與諸君為連帶之關係,此人情之常,無可非難。”
(2). 南朝 士大夫貴族講經說法時手執的麈尾之類。《南史·賊臣傳·侯景》:“上索筌蹄,曰:‘我為公講。’”《南史·賊臣傳·侯景》:“自篡立後,時著白紗帽,而尚披青袍,頭插象牙梳,牀上常設胡牀及筌蹄。”
“筌蹄”是一個源自道家經典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一、本義與出處 出自《莊子·外物》,原文為:“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其中:
二、核心比喻義 指實現目的的手段或工具,強調工具本身并非終極目标。莊子以此比喻人不應被工具束縛,而應在達成目标後超越工具本身。例如讀書時,文字是理解思想的工具,但不應拘泥于文字表面。
三、引申含義
四、文學應用 後世文人常以此表達對工具與目的關系的思考,如清代姚鼐《夜讀》中“筌蹏徒寄耳”,強調文字載體對思想的局限性。
注意:現代語境中多用于學術或哲學讨論,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筌蹄》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筌,也就是箭齒上的槍頭;蹄,是指動物的腳部。
《筌蹄》這個詞的部首是竹(⺮)和足(⻊),分别表示它的兩個部分筌與蹄。
《筌》的筆畫數為12,拼音為quán。
《蹄》的筆畫數為14,拼音為tí。
《筌蹄》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兵器,筌原是一種箭矢上的頭,蹄則是指動物腳部。兩個詞組合在一起,表示槍矢和動物蹄子。
在繁體書寫中,《筌蹄》的寫法保持不變,仍然是「筌蹄」。
在古時候,「筌」是以骨形表示的,結構與現代略有不同。
「蹄」在古代寫作「醍」或「躰」,也與現代稍有差異。
請允許我舉一個例句來說明這個詞的用法:
他來到了草原上,遠遠地聽到了馬蹄的铿铿聲與箭筌的輕快劃過空氣的聲音。
以「筌蹄」為基礎,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彙:
- 筌骨(指箭矢上的箭齒部分)
- 蹄子(指動物的腳部)
- 筌箭(指箭矢上的箭頭部分)
與「筌蹄」意思相近的詞可以是:
- 箭蹄(指箭矢和動物蹄子)
- 槍蹄(與箭蹄意思相同)
而與「筌蹄」意思相反的詞則可能是「劍尖」,因為劍尖與箭齒部分相似,腳部則與蹄子相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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