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ke a fair copy of] 重新抄寫改正
這是謄正的文本
重新抄寫。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酬答書劄》:“遂發起草之人,問明答意,具草送閲,方發寫人謄正。”
“謄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重新抄寫并修正内容,通常指将草稿或修改後的文本以整潔、規範的形式重新書寫。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謄正”指對已有文本進行重新抄寫,并在過程中修正錯誤或調整格式,最終形成正式版本。例如論文、公文等需要正式呈現的文檔,在定稿前常需謄正。
使用場景
延伸意義
除了字面意義的抄寫,還隱含“潤色”和“規範化”的過程,例如調整語句、統一格式或補充遺漏内容。
發音與結構
拼音為téng zhèng,其中“謄”指抄寫,“正”指修正,二字組合強調“通過重新書寫達到規範”的動作。
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的具體用法或曆史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說明。
《謄正》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按原稿抄寫校對無誤并加蓋印章。它主要用于正式文件、文件複印或校對等場合。
《謄正》的部首是言,總共有13個筆畫。
《謄正》一詞源于古代漢字,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謄”字本義為抄寫,後來引申為抄錄、套印的意思。而“正”字則表示正确、準确。
在繁體字中,詞語《謄正》的拆分及含義相同。
在古代,漢字《謄正》的寫法與現代相差不大。書寫時,先寫上方的部分“言”,再寫下方的部分“正”,兩者相連形成一個字。
1. 請你務必仔細核對文件内容後,再進行謄正。
2. 這份合同已經經過謄正,可以正式生效了。
1. 逐字逐句:逐一核對文稿的每一個字和每一個句子。
2. 校勘:根據校訂的版本進行比對,查找并修改錯誤之處。
3. 抄寫:按照原文逐字逐句地寫下來。
1. 校對:比對文稿,查找并修改錯誤或不準确的地方。
2. 校訂:緊密根據原始文獻進行校對和修改,确保準确無誤。
3. 校正:檢查文稿,糾正其中的錯誤。
不適用于該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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