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rt an undeclared war] 意為不宣布開戰,就突然發起進攻
“不宣而戰”是一個漢語成語,指在未正式宣布開戰的情況下突然發動軍事行動。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其核心含義為“未經過外交聲明或公開宣戰程式,直接采取敵對軍事行為”。該詞最早見于20世紀初國際法文獻,常被用于批判違反戰争公約的行為,《漢語大詞典》将其歸類為“軍事外交類”固定短語。
從構詞法分析,“宣”取“公開宣告”之意,“戰”指戰争狀态,通過否定副詞“不”構成轉折關系,強調行為的突然性與非正當性。北京大學《現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該成語多用作謂語或定語,常與“侵略行徑”“霸權主義”等政治術語搭配使用。
曆史文獻顯示,1904年日俄戰争是典型的不宣而戰案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戰争史研究》記載,日本海軍在未遞交宣戰書的情況下突襲旅順港,該事件促使1907年《海牙第三公約》明确宣戰條款。現代國際法中,《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将此類行為界定為破壞和平罪,相關司法解釋可參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軍事法概論》。
“不宣而戰”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bù xuān ér zhàn,字面意思為“不宣布開戰就突然發起進攻”。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在未正式宣戰的情況下,一方對另一方發動軍事攻擊或敵對行動。例如,朱自清在《不知道》中提到,美國曾兩次不宣而戰,包括1883年北非巴巴拉海盜事件。
國際法背景
根據1907年《戰争開始公約》,國家間敵對行為需以宣戰聲明或最後通牒為合法前提,因此“不宣而戰”被視為非法。現代國際關系中,這種行為也被稱為“灰色戰争”,常以隱蔽、非正規手段進行。
用法與結構
擴展理解
該成語不僅用于軍事領域,也可比喻人際或國際關系中未經預警的沖突或競争,強調“突然性”和“非正式性”。
總結來看,“不宣而戰”既是一個曆史軍事術語,也反映了國際法對戰争規範的要求,同時在現代語境中衍生出更廣泛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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