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禽妝。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公孫九娘》:“出金爵一、晉珠百枚,曰:‘他無長物,聊代禽儀。
“禽儀”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構詞法與曆史語用分析。從單字訓诂來看,“禽”在《說文解字》中解作“走獸總名”,後特指鳥類,如《爾雅·釋鳥》載“二足而羽謂之禽”;“儀”在《玉篇》中釋為“容止儀表”,《周禮·春官》引申為“禮法規範”。二字組合後,可作兩種理解:
一、古代禮儀中的禽類象征體系 見于《禮記·曲禮》鄭玄注,指祭祀時根據不同爵位匹配禽鳥的制度,如“大夫執雁,士執雉”,體現周代禮制的等級觀念。唐代孔穎達疏雲:“禽儀者,執禽為摯,以表威儀”,強調其作為身份标識的功能性。
二、禽鳥形态的禮儀化呈現 清代《格緻鏡原》記載宮廷儀仗中“以銅鑄仙鶴、朱雀列于丹墀,謂之禽儀”,此類裝飾性禽形器物常用于彰顯皇家威儀。故宮博物院現存清代銅鶴陳設,即屬此類禮儀器物的實物遺存。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古籍研究與禮制考據領域。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未收錄該詞條,建議具體語境中結合文獻出處進行釋義。
“禽儀”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禽儀(拼音:qín yí)指古代訂婚時男方贈予女方的聘禮,即“禽妝”。這一用法在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公孫九娘》中有明确記載:“出金爵一、晉珠百枚,曰:‘他無長物,聊代禽儀。’”,意為以金器、珠寶等代替傳統聘禮。
字義解析:
文化内涵:
部分網絡解釋(如“形容儀态端莊如飛禽”)可能存在誤解,需結合權威文獻辨析。該詞現代使用極少,多見于古籍或相關研究。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聊齋志異》原文或古代婚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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