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照,憑證。《古今小說·滕大尹鬼斷家私》:“既承尊命懇切,晚生勉領,便給批照與次公子收執。”
“批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記載,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批照”指執照、憑證,主要用于古代文書或官方文件中,作為某種權利或事項的證明。例如在財産分配、契約籤訂等場景中,批照可作為法律效力的依據。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小說《古今小說·滕大尹鬼斷家私》,原文提到:“既承尊命懇切,晚生勉領,便給批照與次公子收執。”
此處“批照”指財産分配的官方憑證,體現了其作為法律文書的用途。
部分資料(如)提到“批照”可引申為對文件的審核與批示,但這一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現代漢語中,“批照”一詞已不常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如需查詢更多例句或完整出處,可參考《古今小說》或漢典等工具書。
《批照》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上級機關或主管部門對某種行為或事物進行審查、批準或審核後給予的文件、證明或章照等。
《批照》的部首是手部,筆畫數為11畫。
《批照》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明代。據史書記載,明代官府對文件、證明等文字資料進行審查或籤署時,會在上面蓋章或批注,表明已經經過審核或批準。這種行為逐漸演變成為一種正式的批文或證明文件,就是後來所稱之為《批照》。
《批照》的繁體字為「批照」。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古籍記載,古時候《批照》的寫法為「㷝照」。
1. 領導批準的《批照》已經下發給我們了。
2. 請将此事辦理完畢後,上交相關《批照》。
批文、批示、批準、審核、許可、證明、文件、審查等。
核準、認可、同意、簽證等。
否決、拒絕、禁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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