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栖鳥於泉”。使鳥停息于泉中。比喻不能實現的事。《南史·孝義傳上·吳慶之》:“走素無人世情,直以明府見接有禮,所以奔走歲時。若欲見吏,則是蓄魚於樹,栖鳥於泉耳。”
“栖鳥于泉”是一個由文言詞彙組合而成的表達,需結合字義和語境分析。以下為權威詞典及文獻的解析:
字詞拆分釋義
整體語義矛盾與修辭可能
該短語字面矛盾,因鳥類通常栖息于樹木,而非水中。可推測其可能為以下兩類用法:
現代使用建議
該表達未被《現代漢語詞典》《辭海》收錄,建議優先選用規範成語。若用于文學創作,需注釋說明語境,避免歧義。
(注:因該短語未被權威詞典獨立收錄,以上分析基于漢語詞彙學通則及類比文獻歸納。)
“栖鳥于泉”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二、出處與背景
出自《南史·吳慶之傳》,原文為:“若欲見吏,則是蓄魚于樹,栖鳥于泉。”
此句通過“蓄魚于樹”與“栖鳥于泉”的并列,強調違背常理的荒謬性,暗含對錯誤決策的批判。
三、用法與特點
示例(結合原典語境):
若強行讓外行領導專業團隊,無異于栖鳥于泉,終難成事。
附注:該成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用于文學或修辭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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