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邉衛”。 明 清 邊境地區的衛所。《明史·兵志二》:“三年脫班,仍調邊衛。” 明 何景明 《甯母朱太夫人狀》:“ 永樂 間,從戎定邉衛,因家焉。” 明 餘繼登 《典故紀聞》卷五:“不依原伍因而縱令,在衛者指揮以下杖一百,各遞降調邊衛。”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鞫》:“或亦有緻命傷痕者,發邊衛充軍。”
邊衛是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足球比賽陣型中的邊後衛(Full-back/Wing-back),屬于防守球員。職責包括:
例:現代足球中,邊衛的體能和往返能力成為關鍵戰術要素。
指古代邊疆衛所的簡稱,多見于明清時期:
例:《明史·兵志》載:“自京師達于郡縣,皆立衛所……邊衛尤重。”
定義“邊衛”為足球後衛分工類型,強調其邊路活動屬性。
解析邊後衛在現代足球陣型演化中的戰術價值。
記載邊衛指揮使等武官職銜及衛所建制。
詳述邊衛在邊疆防禦體系中的功能演變。
(注:因平台限制未提供直接鍊接,文獻信息可供讀者按書名溯源核查。)
“邊衛”一詞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曆史軍事概念和現代足球術語兩類:
基本定義
指明清時期在邊境地區設立的軍事衛所,承擔邊防駐守任務。
功能與文獻記載
主要用于防禦邊疆,《明史》《典故紀聞》等史料記載,違反軍規者常被“調邊衛”或“發邊衛充軍”。
場上角色
指司職邊路的中場球員,兼具邊前衛進攻和邊後衛防守的雙重職能,常見于352、451等強調中場控制的陣型。
核心能力與戰術作用
兩種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區分,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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