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ms giving] 将金錢、實物布散施舍給别人
依例布施
(1).施予;施舍。謂施恩惠于人。《國語·周語上》:“若是,乃能媚於神而和於民矣,則享祀時至而布施優裕也。”《莊子·外物》:“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 漢 王充 《論衡·定賢》:“使穀食如水火,雖貪恡之人,越境而布施矣。”
(2).猶普施。謂普遍施予。《荀子·哀公》:“布施天下而不病貧。” 楊倞 注:“謂廣施德澤,子惠困窮,使家給人足而上不憂貧乏。”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深察名號》:“風行令而一其威,雨布施而均其德。”
(3).佛教傳入 中國 後,以“布施”為梵文Dana(檀那)的意譯詞,故特指向僧道施舍財物或齋食。《北史·元太興傳》:“ 太興 遇患,請諸沙門行道,所有資財,一時布施,乞求病愈,名曰散生齋。”《京本通俗小說·拗相公》:“夫人臨行,盡出房中釵釧衣飾之類及所藏寶玩約數千金,布施各菴院寺觀。”《西遊記》第七二回:“﹝ 唐三藏 ﹞應聲高叫道:‘女菩薩,貧僧這裡隨緣布施些兒齋吃。’”
(4).指施舍給人的財物或恩惠。 元 鄭廷玉 《看錢奴》楔子:“不必化齋,我化布施去也。”《紅樓夢》第二九回:“我不説你是為送符,倒像為我們化布施來了。” 魯迅 《二心集·中國無産階級革命文學和前驅的血》:“我們的勞苦大衆曆來隻被最劇烈的壓迫和榨取,連識字教育的布施也得不到。”
(5).公布施行;施行。《墨子·非命上》:“先王之書,所以出國家、布施百姓者,憲也。” 馬王堆 漢 墓帛書《十大經·五正》:“ 黃帝 問 閹冉 曰:‘吾欲布施五正(政),焉止焉始?’”
(6).施展。《西遊記》第二七回:“ 孫大聖 布施手段,舞着鐵棒,哮吼一聲,諕得那狼蟲颠竄,虎豹奔逃。”
把財物等施舍給别人。《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五:“老僧是 五臺山 僧人……今要往别處去走走,讨這些佈施。” 清 李漁 《奈何天·逃禅》:“求你大捨慈悲,把書房佈施與我。”
“布施”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既包含世俗的慈善行為,也承載着佛教修行的核心教義。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布施(bù shī)原指将金錢、實物等資源無償贈予他人,以救濟貧困或幫助他人脫離困境。在佛教語境中,它是大乘佛法“六度”(六種修行方法)之首,強調通過施舍破除貪念、積累福德。
佛教認為布施是“自度度他”的修行方式,通過施舍破除悭貪,培養慈悲心,最終達到解脫輪回的目标。例如,僧人接受供養被稱為“化緣”,本質也是一種引導信衆行布施的途徑。
真正的布施需“無執”,即不執着于施舍的財物多寡或回報,甚至一句鼓勵、一個微笑也能成為布施。如禅宗所言:“布施一文錢與一片樹葉,若以無執之心行之,其價值等同”。
在中華文化中,布施思想與儒家仁愛觀融合,推動了放生、義倉、義診等傳統慈善形式的發展。現代社會中,志願者服務、知識共享等行為也可視為布施的延伸。
布施既是物質幫扶,更是精神修行。其核心在于通過利他行為淨化心靈,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言:“布施一句慧語,不啻贈人一艘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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