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狡詐手段取勝之兵。《荀子·議兵》:“夫是之謂盜兵,君子不由也。” 楊倞 注:“由,用也。以詐力相勝,是盜賊之兵也。”《史記·高祖本紀》:“去輒燒絶棧道,以備諸侯盜兵襲之。”
(2).叛亂之兵。 宋 王安石 《骊山》詩:“六籍燃除士不磨, 驪山 如此盜兵何?” 明 方孝孺 《王君國祥墓碣》:“今城中無一軍而盜兵悍甚,此難與争鋒,當以計破之。”
(3).謂盜取兵權。指叛亂。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兵部·進銀立兵營》:“全盛之世,主上偶計刀錐,羣小遂借以售奸。名在賢書者,亦思盜兵逞志,言利之害至此。” 元 元明善 《稾城董氏家傳》:“所亟召卿,意不在此,豎子盜兵,朕自撫定,山以南國之根本也,盡以託卿。”
"盜兵"一詞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具有多重内涵。從構詞法分析,"盜"作動詞指非法占有,引申為叛逆行為;"兵"本義為兵器,後衍生出兵士、戰争等含義。二者結合構成動賓結構短語時,可解釋為"非法持有兵器"或"發動不義之戰";作為複合名詞使用時,特指"叛亂的軍隊"或"流竄作亂的武裝團夥"。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史記·袁盎晁錯列傳》最早記載該詞:"吳王盜兵,幾危宗廟。"此處指漢景帝時期吳楚七國之亂中的叛軍。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訓"盜"為"私利物也",段玉裁注疏強調其"非所應有而取"的核心特征,這與古代"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軍事制度形成對照,凡未經天子授權的軍事行動皆可視為"盜兵"。
在語義演變過程中,《漢書·刑法志》所述"盜兵且至"保留了原初的非法武裝含義,而唐宋文獻如《資治通鑒》中"禁盜兵于鄉裡"的表述,則擴展指代地方流寇。清代《康熙字典》綜合曆代用法,将"盜兵"釋作"逆亂之師",這一釋義被現代《漢語大詞典》完整承襲,并标注為書面語詞彙。
現代漢語研究中,《現代漢語詞源辭典》指出該詞的三個語用特征:其一具有鮮明的貶義色彩,其二多出現于曆史叙述語境,其三常與"王師""義軍"等概念對舉使用。在軍事史領域,學者常引用《孫子兵法·軍争篇》"侵掠如火"的論述,将其與正規作戰方式進行比照研究。
“盜兵”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分析:
以狡詐手段取勝的軍隊
源自《荀子·議兵》中的“夫是之謂盜兵,君子不由也”,指通過欺騙、暴力等非正當方式獲勝的軍事力量。
叛亂之兵
如《史記·高祖本紀》提到劉邦“燒絕棧道,以備諸侯盜兵襲之”,此處指諸侯的叛軍。宋代王安石《骊山》詩中“驪山如此盜兵何”也指反叛勢力。
盜取兵權或發動叛亂
明代文獻如《野獲編·兵部》記載“盜兵逞志”,強調通過非法手段奪取軍事權力并引發叛亂。
義項 | 典型例句 | 文獻來源 |
---|---|---|
狡詐之兵 | 《荀子·議兵》“盜兵,君子不由” | 戰國典籍 |
叛亂軍隊 | 《史記》防諸侯盜兵襲擊 | 漢代史書 |
盜取兵權 | 明代“盜兵逞志” | 明代史料 |
“盜兵”在不同曆史語境中可指代狡詐的軍隊、叛軍或軍事叛亂行為,現代語境中亦可引申為非法侵占資源。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建議參考《荀子》《史記》等原典或權威詞典(如-4)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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