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妻,側室。《左傳·襄公十二年》:“夫婦所生若而人。妾婦之子若而乀。”《野叟曝言》第一○九回:“寡人不負前言,把這 雲氏 賞你為妾。 雲氏 自此以後當改邪皈正,盡那妾婦之道,不可再生别念了。”
(2).泛指婦女。《孟子·滕文公下》:“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 唐 元稹 《<白氏長慶集>序》:“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 宋 文天祥 《虎頭山》詩:“妾婦生何益,男兒死未休。”《天雨花》第十一回:“大丈夫作事當光明正大,休隻在屏後遮遮掩掩,做那妾婦的模樣。”
(3).特指奴婢。《醒世姻緣傳》第四回:“搬挑口舌媒婆嘴,鞠聳腰臋妾婦身。”
妾婦,作為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一、詞義解析 "妾"在《漢語大詞典》中指"男子在正妻之外所娶的女子",具有側室身份屬性。《說文解字》将"婦"解作"服也",強調其依附性社會角色。二字組合後,"妾婦"既指具體的側室群體,又衍生出"卑順屈從者"的象征義。
二、文化内涵 據《禮記·内則》記載,妾婦在古代家庭中需"執勤事主",其地位低于嫡妻且受禮法嚴格約束。這種制度性特征使該詞常被用于文學批評領域,如《孟子·滕文公下》以"妾婦之道"喻指喪失原則的順從行為,該典故在《十三經注疏》中有詳細闡釋。
三、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妾婦"的本義使用頻率降低,更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與文學創作。但在方言研究領域,《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仍收錄該詞,記錄其在吳語、閩南語等地方言中的特殊發音及使用場景。
注:引用來源對應《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2009版)、《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版)等權威辭書。
“妾婦”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具體意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側室或小妻
指古代家庭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妾室。例如《左傳·襄公十二年》提到“妾婦之子若而人”,《野叟曝言》中也有“盡那妾婦之道”的表述。
泛指婦女
在部分文獻中,“妾婦”可代指一般女性。如唐代元稹的《白氏長慶集序》提到“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此處與“牛童”等并列,強調廣泛的社會群體。
特指奴婢
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中“鞠聳腰臋妾婦身”一句,将“妾婦”與“媒婆”并提,暗含對卑賤身份的指代。
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左傳》《孟子》等原典,或查閱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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