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期。《宋書·孝義傳·孫棘》:“ 世祖 大明 五年,發三五丁,弟 薩 應充行,坐違期不至,依制,軍法,人身付獄。”
“違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失期”,即未按照約定或規定的時間完成某事。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
指未遵守時間約定或延誤期限。例如《宋書·孝義傳·孫棘》中記載的案例:“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依制,軍法,人身付獄”,即因未按時報到而被治罪。
近義詞
失期(如所述)。
違(wéi)
含義包括:
期(qī)
此處取“規定的時間”之意,如“期限”“學期”。
(注:“期”另讀jī,表“周年”或“滿一定時期”,如“期年”)
多用于正式或法律語境,例如: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以“違約”“逾期”等替代,但古籍或特定場景仍可見其身影。如需完整文獻案例,可參考《宋書》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
違期是一個動詞詞語,用來形容做事情時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内完成或履行。它指的是違反了時間要求或時間規定,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某項任務或交付某件事物。
違期的拆分部首為辶(辵)和期,辶(辵)表示邊走邊行之意,期表示時間或期限。根據拆分部首和筆畫,違期的五筆字型為辶十期十一畫。
違期一詞的來源可追溯至古代文字,它的繁體字為偽期。
在古時候,違期的漢字寫法為「違期」,字形和現代寫法略有不同,但含義相同。
1. 他因為違期沒有按時交付工作,導緻項目延遲了一個星期。
2. 請注意不要違期還書,以免産生額外的罰款。
3. 如果發現客戶違期付款,公司有權采取相應的追償措施。
違反、期限、時限、守時
延遲、超期、誤期
準時、按時、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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