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論;談論講說。《三國志·吳志·阚澤傳》:“﹝ 闞澤 ﹞追師論講,究覽羣籍,兼通曆數,由是顯名。” 南朝 梁武帝 《贈範雲诏》:“雖勤非負靮,而舊同論講。” 元 李文蔚 《圯橋進履》第三折:“我似那 舜 五人立清政顯聲名播千古,着萬人可便論講。”
"論講"是由"論"與"講"構成的複合動詞,《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解釋為"系統闡述并詳細解說",包含理論建構與知識傳授的雙重内涵。該詞的語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詞義構成 "論"取《說文解字》"議也"之本義,強調邏輯推演與體系建構,如《文心雕龍·論說》所述"論也者,彌綸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據中華書局版《文心雕龍譯注》)。"講"則承《廣雅·釋诂》"習也"之訓,側重知識傳授與技藝演練,如朱熹《讀書法》"講學不可躐等"(參考上海古籍出版社《朱子語類》)。
二、語用特征 在當代漢語中主要用于學術語境,常見于教育領域與科研表述。北京大學語言學教授陸儉明在《現代漢語語法研究教程》中指出,該詞具有"過程持續性"的語義特征,多與"深入""系統"等副詞搭配使用。
三、詞義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考釋,該詞最早見于宋代禅宗典籍,《五燈會元》卷七載"論講經論,猶如辯士",原指佛教義理的闡釋辯論。至明清時期逐漸泛化為知識傳授用語,張之洞《勸學篇》"論講西學必先通中學"即為其例(參考上海書店出版社《勸學篇評注》)。
“論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論講”由“論”與“講”組合而成,核心含義為講論、談論講說,強調對某一主題的分析與闡述。例如《三國志·吳志·阚澤傳》中記載“追師論講,究覽羣籍”,即指通過探讨學問來深入研究典籍。
詞義延伸
在具體語境中,可指系統性的學術探讨或公開講解。如南朝梁武帝《贈範雲诏》用“舊同論講”表達共同研讨學問的經曆,體現其學術交流屬性。
現代用法
當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描述深入分析問題或理論闡述。例如“闆塊構造學說的理論講些什麼”即屬于科學理論的系統性講解。
與單純“講述”不同,“論講”更強調邏輯分析與觀點輸出,如查字典解釋其包含“從不同角度分析講解”的特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用例或現代延伸含義,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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