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收容老病孤寡的慈善機構。《清會典事例·戶部·收羇窮》:“ 康熙 四十五年,京城 廣寧門 外,士民公建普濟堂……凡老疾無依之人,每栖息於此。司其事者,殊為可嘉。”
“普濟堂”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的複合詞,由“普濟”與“堂”組合而成。“普”意為普遍、廣泛,“濟”指救濟、幫助,“堂”原指房屋正廳,引申為公共機構或場所。綜合詞義可定義為:以廣泛救助民衆為宗旨的公益性機構,多見于明清至近代中國,常由官府、鄉紳或宗教團體設立,提供醫療、施藥、赈災等服務。
從曆史文獻看,清代《清會典》記載:“普濟堂,收養貧老無依者,月給糧米,病則醫藥。” 可見其核心職能為收容弱勢群體。另據《杭州府志》載,康熙年間杭州普濟堂“設藥局,施診給藥,歲活數千人”,印證此類機構常兼具醫療功能。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舊時由地方士紳集資或官府設立,以救濟貧民為宗旨的慈善機構”,強調其民間與官方合辦屬性。
在宗教語境中,佛教寺廟亦有同名建築,如《五燈會元》所述“普濟堂前,草深三尺”,此處“堂”特指禅宗接引學人的場所,體現“普度衆生”的教義延伸。兩類用法均以“普惠救濟”為共通語義内核。
普濟堂是清代至民初以救濟弱勢群體為核心的慈善機構,其名稱源于佛家“普濟衆生”的理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普濟堂是清代官方與民間共同參與的慈善組織,主要職能是收容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殘疾人及貧病者,提供食宿、醫療等基本保障。例如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北京廣甯門外的普濟堂“凡老疾無依之人,每栖息于此”()。
普濟堂體現了清代“以民養民”的救濟思想,融合了佛教慈善與儒家仁政理念,為近代社會福利制度奠定了基礎。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來源網頁(如、5、10)。注:現代醫藥品牌“普濟堂”與此曆史機構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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