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困厄。 漢 趙晔 《吳越春秋·阖闾内傳》:“﹝ 扈子 ﹞乃援琴為 楚 作《窮劫》之曲,以暢君之迫厄之暢達也。” 徐天祜 注:“‘﹝以暢之﹞暢’,當作‘傷’。‘之暢達’,當作‘而暢達之’。”
“迫厄”為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義組合和語境應用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迫”指“逼迫、急促”,《漢語大詞典》解釋為“強逼,用強力壓制”(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0卷);“厄”本義為“困苦、災難”,《說文解字》釋作“隘也,從戶乙聲”(來源:《說文解字注》)。組合後,“迫厄”多表示處境受困、遭遇艱難壓迫的狀态,例如“迫厄之境遇”。
詞源與演變
該詞屬于古代漢語中的雙音節化構詞現象,常見于典籍中描述生存困境或社會壓力。漢代《淮南子》中“迫厄陳蔡”等用法(來源:《淮南子·主術訓》),可佐證其早期用于形容地理或精神層面的雙重困境。
現代語境延伸
現代漢語中,“迫厄”多用于文學或學術領域,例如描述人物在特定曆史背景下的生存壓力(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其語義強調外部環境與内在壓力的交織,如“迫厄中堅守信念”。
需說明的是,“迫厄”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常用詞表》,其使用頻率較低且依賴具體語境。建議在正式文本中優先選用“困厄”“逼迫”等同義常用詞。
“迫厄”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困厄,即指處境艱難、困頓或受到壓迫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趙晔的《吳越春秋·阖闾内傳》:
“扈子乃援琴為楚作《窮劫》之曲,以暢君之迫厄之暢達也。”
(注:徐天祜校勘指出原文可能存在訛誤,認為“暢”應為“傷”,句意更貼合表達對困厄境遇的感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吳越春秋》相關章節或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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