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不動産的意思、不動産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不動産的解釋

不能移動的財産,相對于“動産”而言。指土地、房屋及附着于其上不可分離的部分。 老舍 《四世同堂》二三:“他的不動産雖不多,銀行的存款也并沒有超過一萬去,可是他總以為自己是個紳士。” 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二:“ 朱延年 才露了面,所有動産與不動産都交給債權團分配。”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不動産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産,其核心特征為物理形态的固定性和法律權屬的明确性。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條定義為“不能移動位置或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産,如土地、房屋及附着于土地、房屋上不可分離的部分”。

從法律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條明确規定“物包括不動産和動産”,其中不動産指“土地及其定着物”。此定義延伸出三類主要形态:①土地;②建築物、構築物等地上定着物;③與土地未分離的出産物(如未收割的農作物)。

該概念包含四個核心要件:①空間位置的不可移動性;②價值構成的複合性(土地+地上物);③權利登記公示制度(需依法辦理産權登記);④經濟價值的持久穩定性。中國自然資源部在《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特别強調,不動産單元代碼制度确保了“一物一碼”的權屬唯一性。

與動産的本質區别體現在:①物權變動要件(登記生效vs交付生效);②權利公示方式(登記簿記載vs占有推定);③執行程式差異(不動産需現場查封公示)。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明确指出,判斷标準應結合“物理固定性”和“經濟效用完整性”雙重維度。

網絡擴展解釋

“不動産”是“不動産”的繁體寫法,指不能移動或移動會損害其價值的財産,具有固定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不動産的核心特征是位置固定,無法輕易移動。根據中國《民法典》和《擔保法》,不動産包括土地、海域及附着于土地的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需通過登記明确物權歸屬。

二、主要範圍

  1. 土地:包括耕地、建設用地等,是最典型的不動産。
  2. 建築物:如住宅、商鋪,與土地緊密連接。
  3. 定着物:包括林木、礦藏、海域等自然或人工附着物。
  4. 特殊附着設施:如農業用具、蜂群等(部分國家如法國将其視為不動産)。

三、法律特性

四、與動産的區别

動産可自由移動(如家具、電子設備),交易便捷;而不動産需嚴格登記,物權變動程式複雜。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國際分類差異,可參考《民法典》第115條及相關國際物權法規。

别人正在浏覽...

巴厘島邦社榜運筆性逞功侈口持議搊飕初唐隄塞乏興飛短流長剛介供饋渾天說肩擔節角景仰計日工鸠合拷認魁岸奎堂磊浪亮飕淩澌麻紡馬明菩薩蠻雲蜑雨棉籽油内記名内吸劑泥涴排門軍攀路翩飄破紗帽七辰渠弭三才三火賞不當功神鳳操省騎神源攝氏溫标十八般武藝石漠手感送尾探花炭薪特産天從人原同惡相濟外篇位貌誣民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