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有關土地人民的事務。《國語·楚語下》:“ 顓頊 受之,乃命南正 重 司天以屬神,命火正 黎 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絶地天通。” 韋昭 注:“司,主也。” 北周 庾信 《三月三日華林園馬射賦序》:“我大 周 之創業也,南正司天,北正司地。”
司地是古漢語詞彙,指掌管土地或治理疆域的職責,多用于曆史文獻中描述官職職能或國家治理範疇。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司”意為掌管、主管(《漢語大詞典》),“地”指土地、疆域。合稱“司地”即執掌土地事務、管理領土的職能,常見于古代官職描述或政令文書。例如《周禮》中“司徒”一職便含“司地”之責,負責土地劃分、戶籍管理等。
動詞,表“主持、統轄”,如《尚書·周官》載:“司,主也。”引申為職務分工,如“有司”(主管某事的官吏)。
名詞,指疆土、領域,《說文解字》釋為“萬物所陳列也”,強調其作為治理對象的物質屬性。
二字組合凸顯權力對土地的支配關系,屬動賓結構複合詞。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載:“土正曰後土……後土為社。”東漢鄭玄注:“後土,社也,黎為祝融,句龍為後土,皆居火司地。”此處“司地”指火正(官職)兼掌土地神祭祀之責,反映先秦職官體系中土地管理的宗教與行政雙重屬性。
權威參考來源:
“司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掌管與土地、人民相關的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司地”中的“司”指主管、掌管,“地”則涵蓋土地及民生事務。該詞常用于描述古代官職或職責,強調對土地資源、戶籍賦稅等行政事務的管理。
最早見于《國語·楚語下》:“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
“司地”體現了古代中國“天人分職”的政治理念,将神權與民權分離,推動社會治理的專業化。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原文或不同朝代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國語》、北周文獻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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