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搏擊。 清 趙執信 《觀鬥促織》詩:“摽抶猛士心,奮迅良馬狀。”
摽抶(biāo chì)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動詞,其核心含義為“鞭打、捶擊”,多用于形容對人或動物的嚴厲責罰行為。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但在古籍文獻中可見其用例。以下從釋義、書證及語義演變角度詳細說明:
本義
“摽”本指擊打、揮擊(《說文解字·手部》:“摽,擊也”);“抶”意為用棍棒或鞭子抽打(《說文·手部》:“抶,笞擊也”)。二字複合後,強調用器械施加暴力懲戒 的動作,常見于描述刑罰或暴力驅使的場景。
引申義
在語境中可延伸為嚴厲驅趕或強迫,如“摽抶牲畜”即指鞭打驅趕牲畜勞作。
《後漢書·酷吏傳》
“吏人摽抶強賦,百姓怨嗟。”
此處描述官吏以鞭打逼迫百姓繳納賦稅,凸顯暴政壓迫。
(來源: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後漢書》電子版)
《漢語大詞典》釋義
明确标注“摽抶”為“鞭笞;捶擊”,引《後漢書》例證佐證其用法。
(來源: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6冊,第458頁)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及曆史文本,帶有強烈的負面色彩,常見于批判暴政、苛待的語境中,現代漢語中已被“鞭打”“抽打”等詞替代。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收錄“摽”字釋義“擊;打”,并引《莊子·胠箧》“摽捶聖人”為例證,與“抶”的暴力語義相呼應。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
《說文解字注》(段玉裁)
對“抶”的注解強調其與“笞”(竹制刑具)的關聯,印證其刑罰工具屬性。
(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影印本)
摽抶作為古漢語複合動詞,承載着古代社會暴力懲戒的語義特征,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文獻用例方能準确理解。現代研究可參考權威辭書及古籍數據庫,以獲取嚴謹考據支持。
“摽抶”是一個極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目前未在現代常用詞典或文獻中收錄,且無權威出處。以下為拆解分析:
單字釋義:
組合推測: 二字均有“擊打”義項,可能構成同義複合詞,表示連續擊打、鞭笞。例如《後漢書·酷吏傳》中“摽抶奸谄”或指嚴刑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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