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足。 周立波 《山鄉巨變》上十三:“從十二歲起,他下力作田,到如今拍足有四十多年了。”
“拍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拼音:pāi zú
核心含義:實足、确實足夠。
來源:該詞最早見于周立波的小說《山鄉巨變》,例句為:“從十二歲起,他下力作田,到如今拍足有四十多年了。”。此處“拍足”強調時間的确切和充分。
文學語境:
多用于描述時間、數量等的“完全充足”。例如:
“拍足有四十多年”表示“确實有四十多年,毫無虛數”。
方言或口語:
在部分方言中可能引申為“滿足”“足夠”,如“運動後常拍足三裡(穴位),勝吃老母雞”,但此用法與核心含義關聯較弱,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部分低權威來源(如)提到“拍足”為成語,表示“用手拍腳以示後悔”,但此解釋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誤傳或特定區域用法,需謹慎參考。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山鄉巨變》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拍足是一個成語,表示因為懊悔、驚訝、遺憾等而用手掌敲打或拍擊自己的腳。它常常用來形容對某種事情的後悔之情。
拍足的拆分部首是手部的“扌”和足部的“足”。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拍足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文獻《左傳》中。這個成語用以形容當時齊國春申君聽到晉國要被宋國入侵的消息後,感到非常遺憾和氣憤,于是用手拍擊自己的腳來抒發他的失落和懊悔之情。
拍足的繁體字為「拍足」,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拍足的表示方式并無特殊變化,仍然是寫作「拍足」。
他得知自己錯過了機會,不禁拍足惋惜。
- 拍掌:鼓掌的動作。 - 拍案:用手掌敲打案子,表示憤怒或驚訝。
後悔、遺憾、懊悔。
滿意、喜悅、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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