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檀木與桐木。泛指良材。 南朝 宋 袁淑 《真隱傳》:“子不見 嵩岱 之松柏, 華 霍 之檀桐乎?上枝幹於青雲,下根通於三泉,千秋萬歲,不受斧斤之患,此木豈與天地有骨月哉?蓋所居然也。”
“檀桐”為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單字本義及古典文獻用例中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等權威辭書:
檀(tán)
本指檀木,屬紫檀科珍貴喬木,《說文解字》釋為“檀,木也,從木亶聲”。其木質細密芳香,古代多用于制作樂器、家具及宗教器物,《詩經·魏風·伐檀》即有“坎坎伐檀兮”的記載,印證其作為優質木材的實用價值。
桐(tóng)
特指梧桐樹,《本草綱目》載“桐華成筒,故謂之桐”。古琴制作以桐木為良材,《後漢書·蔡邕傳》記載“吳人有燒桐以爨者,邕聞火烈之聲,知其良木,因請而裁為琴”,可見其聲學特性備受重視。
複合義解析
“檀桐”連用見于個别文獻,如宋代林景熙《鞍山齋記》載“檀桐夏陰,與楹楯相扶”,此處借兩種名貴木材并列,既實指庭院植物,又隱喻高潔品格。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文學創作,通過雙木并置強化“珍貴材質”“雅緻環境”或“品格象征”等引申義,具體語義需結合上下文判定。
(參考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人民衛生出版社《本草綱目校注》)
“檀桐”是一個組合詞,指檀木與桐木的合稱,泛指優質木材。以下是詳細解析:
若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真隱傳》或古代器物考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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