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emperor's autograph edict] 皇帝親筆寫的命令
帝王親手寫的诏書。《東觀漢記·東平憲王蒼傳》:“﹝上﹞手詔賜 蒼 曰:‘骨肉天性,誠不以遠近為親疎。’”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上:“ 天寶 末,有人於 汾 晉 間古墓穴中,得所賜 張果老 敕書、手詔、衣服進之。” 宋 趙昇 《朝野類要·法令》:“手詔,或非常典,或是篤意,及不用四六句者也。” 郭沫若 《屈原》第五幕:“我看 婵娟 可以向你這樣提出,便是要你今天晚上便從 南後 那裡得到赦免先生和 婵娟 的手诏。”
“手诏”是古代中國帝王親自書寫的诏書,具有特殊權威性和曆史意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手诏指皇帝親筆撰寫的命令文書,區别于常規由官員代拟的诏書。其内容多涉及重大決策,如官員任免、賞罰裁定等,直接體現帝王意志。
曆史演變
使用場景
多用于特殊場合,例如:
現代延伸
當代語境中,可借喻上級領導親筆籤署的重要指示,但此用法多見于文學或曆史題材作品。
注:如需具體曆史案例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唐國史補》《朝野類要》等古籍記載。
手诏是指古代皇帝親手寫的诏書。它是帝王向臣下下達重要命令、通知、表彰等的一種形式。手诏在古代被視為極為重要和崇高的表現,因此常常被視為皇帝的親筆簽名,并以其準确、明确和莊重的語言而聞名。
手诏的拆分部首是手(扌),其中“扌”是手的偏旁部首。它由3個筆畫構成,分别是一橫和兩豎。
手诏的字義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手”表示手部,指的是帝王親自動手寫下的诏書,“诏”表示诏命,指的是皇帝發出的命令。這兩個字合在一起,形成了“手诏”。
手诏的繁體字為“手詔”,其中“詔”為“诏”的繁體字形。在繁體中,“詔”的部首是言(訁),構成“詞”字。手诏在繁體中保留了其原始的意義和形态。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稍有差異。以手诏為例,它的古代寫法是“手誚”。古代的“誚”字與現代的“證”字有相同的發音,表示真實、明确的意思。古代的手诏在形态上比現代稍微簡化。
他收到了一封由皇帝親筆寫的手诏,表示對他的功績的贊賞和表彰。
手谕、手書、手劄、手捧等。
手谕、手書、手劄。
口谕、口書、口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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