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買通人出首作證。 明 徐渭 《女狀元》第三出:“後來小的與一箇大財主叫做 夏葛 争地基。 夏葛 買出 毛屠 出首小的這箇印記麼,説小的僞造下印信,要圖謀驛丞自做。”
(2).招惹出;引起。《封神演義》第五六回:“ 九公 被 散宜生 此一句話,買出 九公 一腔心事。”
"買出"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兩個層面:
一、字面義與古漢語用法 "買"指交易行為,"出"表示動作方向,組合後指通過購買手段獲取或轉移物品所有權。該用法在明清小說中可見,如《醒世姻緣傳》第三回"買出衣裳來"即指購置衣物。《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釋義為"購置;采購",強調交易行為的目的性。
二、現代語義延伸
語用特征: • 多用于書面語及專業領域 • 常與具體受事賓語搭配(買出商品/買出股權) • 存在"買進賣出"的對稱結構
權威來源:
“買出”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用法區分:
一、商業交易場景(現代常用義) 指購買物品後再轉售的行為,常用于描述商業或投資活動中的買賣關系。例如在商品流通、股票交易中,先買入資産再賣出以獲利的過程。
二、古語及文學含義
買通作證
指通過賄賂手段讓人出面作證或告發,屬于法律或社會行為中的負面操作。該釋義在《封神演義》等古典文獻中有體現。
引發、招緻
強調某種行為導緻特定結果,如《封神演義》第五六回中“買出一腔心事”,即指話語引發了人物情緒。
三、其他延伸用法
在部分方言或特定領域(如早期商業術語)中,可能指代市場交易中的挂單數量變化,但此用法權威性較低。
提示:現代使用中需注意語境,商業場景多用第一層含義,文學或曆史文本則需結合後兩種釋義理解。如需考證古籍用例,可參考《封神演義》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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