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踏高蹻 ”。踩高跷。 明 徐渭 《為杭人題畫》詩之二:“一處飛槌一踏橇,鑼聲鼓韻走兒曹。”自注:“右打流星槌及踏高橇者。” 清 顧祿 《清嘉錄·新年》:“置丈許木於足下,可以超乘,謂之踏高蹻。”參見“ 踏蹺 ”。
“踏高橇”是中國傳統民俗活動中的一種技藝表演,指表演者雙腳踩在裝有踏腳裝置的木質高杆上,通過平衡技巧進行行走或舞蹈。該詞在不同地區有“踩高跷”“縛柴腳”“紮高腳”等别稱,其曆史可追溯至春秋時期,《列子·說符》中已有“宋有蘭子者,以技幹宋元”的記載,與高跷技藝相關。
從民俗學角度而言,踏高橇具有三重文化内涵:其一為祭祀功能,古代用于祈雨儀式,模仿鶴鳥姿态與天地溝通;其二為娛樂功能,明清時期演化為節慶表演,常見于春節、廟會等場合;其三為競技功能,部分少數民族地區保留着高跷競速、對打等傳統項目。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将其列為傳統舞蹈類項目,确認其文化傳承價值。
現代漢語語境中,“踏高橇”多指代需要高超平衡能力的技藝,衍生出“人生如踏高橇,需步步穩健”等隱喻用法。該詞在《中國民間藝術大辭典》中被定義為“中國特有的高空平衡藝術”,強調其結合雜技與舞蹈的雙重藝術特征。
關于“踏高橇”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踏高橇”讀作tà gāo qiāo,是中國傳統民俗活動“踩高跷”的古稱。表演者雙腳綁在帶有踏腳裝置的長木棍上,通過平衡技巧完成行走、舞蹈等動作,常見于節慶表演。
二、曆史文獻例證
三、異寫形式
該詞亦作“踏高蹻”,二者為同義異形詞。“蹻”與“橇”在古代文獻中常互通,均指代高跷道具。
四、文化意義
作為民間藝術形式,高跷表演融合了舞蹈、戲劇等元素,至今仍在春節、廟會等場合傳承,體現傳統技藝的活力。
如需進一步了解高跷的流派或具體表演形式,可查閱民俗文化類文獻或地方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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