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塌房。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坊院》:“其富家於水次起疊塌坊十數所,每所為屋千餘間,小者亦數百間,以寄藏都城店鋪及客旅物貨。”
"塌坊"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指向性的複合詞,現結合語言學與文獻學角度解析如下:
一、詞義解析 "塌"字本義為坍塌、傾覆,《說文解字》釋為"堕也",後引申為物體結構失穩導緻的崩壞狀态(《漢語大字典》第2版,2010年)。"坊"原指裡巷門牆,《舊唐書·食貨志》載"在邑居者為坊",後特指手工業作坊,如宋代文獻中的"茶坊""酒坊"(《東京夢華錄箋注》,2006年)。
二、曆史語境 該詞最早見于元代《至順鎮江志》:"塌坊,謂水次塌房,元系宋時沿河置塌坊數十所,為屋數千間。" 指代宋元時期運河沿岸的倉儲建築群,兼具貨物存儲與交易功能,屬古代物流體系的重要節點。明代《南畿志》記載南京塌坊"以貯商貨",印證其商貿屬性。
三、建築特征 據《中國建築史》(梁思成,2005年)考證,塌坊多采用木構架承重體系,設防潮架空層,屋面多用筒瓦鋪作。其空間布局適應大宗貨物周轉,開間進深較大,體現宋代營造法式的實用主義特征。
四、經濟功能 宋代《夢粱錄》詳述塌坊"四面皆水,貨物輻辏"的運營模式,商家按月繳納"廊錢"(倉儲費),官府設"四司六局"管理(《宋代商業史研究》,1987年)。這種官督商辦的倉儲體系,标志着古代商品經濟的專業化發展。
“塌坊”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區分:
宋代倉儲建築
根據宋代文獻《都城紀勝·坊院》記載,塌坊是富商在水邊建造的大型貨棧,主要用于寄存都城商鋪及客商的貨物。規模較大者可達千餘間,小者亦有數百間。這一含義在曆史研究中具有明确依據。
現代引申比喻(存疑)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定義為成語,形容房屋倒塌或比喻事物崩潰失敗。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語言演變中的引申義,需謹慎使用。
建議:學術或曆史語境下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若涉及現代比喻義,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其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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