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審核;審察。《明史·宦官傳一·曹吉祥》:“二人( 曹吉祥 、 石亨 )惡言官有言,共譖於帝,命吏部尚書 王翺 察核年三十五以上者留,不及者調用。” 清 宣鼎 《夜雨秋燈錄·天緣巧合》:“媪詭言以應,且謂此不過據彼言之,是否有參虛實,仍請察核。” 魯迅 《三閑集·魯迅譯著書目》:“據書目察核起來,我在過去的近十年中,費去的力氣實在也并不少。”
察覈:察核。《明史·宦官傳一·劉瑾》:“遣使察嚴邊倉。” 清 林則徐 《批上海縣請疏浚李從泾新泾河工程禀》:“仰 蘇州 布政司,會同 蘇 松 太道,即速轉飭該縣督率紳耆人等,刻日趕緊籌議,通禀察覈。”《清史稿·穆宗紀一》:“ 俄 人稱 ********* 、 布魯特 為其國地,命 常清 察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剖理, 明緒 會 明誼 勘西界事宜。”
“察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一、基本釋義
“察核”讀作chá hé(注音:ㄔㄚˊ ㄏㄜˊ),意為審核、審察,強調通過詳細查驗以确定事實或是否符合标準。例如《明史》中記載的“察核年三十五以上者留”,即通過審查年齡來決定人員去留。
二、結構與詞義分析
三、曆史用例與語境
該詞在古籍中常見于行政或法律場景,例如:
四、近義詞與用法
近義詞包括“審核”“稽查”“察驗”等,多用于正式文書或需嚴謹判斷的場合。現代語境中,“核查”“審查”更為常用,而“察核”多保留在曆史文獻或特定專業領域。
該詞強調通過細緻觀察與驗證得出結論,兼具曆史厚重感與嚴謹性。如需進一步了解“核”的詳細釋義,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察核(chá hé)是一個漢語詞語,表示審查、核實、測驗的意思。
段落二:拆分部首和筆畫察字由“宀”和“且”組成,其中宀是上部,且是下部。察字的總筆畫數為11。
段落三:來源和繁體察核來源于《說文解字》,屬于古代漢字。在繁體字中,「察」和「核」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段落四: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中,「察」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不過,現代常見的寫法仍然是「察」。
段落五:例句1. 我們需要察核一下這些證據的真實性。
2. 老師将在下周對我們進行一次察核。
段落六:組詞、近義詞、反義詞組詞:審察、核對。
近義詞:審查、檢驗。
反義詞:信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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