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琴名。琴瑟必伴以歌詩,詩有《雅》《頌》,故稱。《左傳·襄公二年》:“初, 穆姜 使擇美檟,以自為櫬與頌琴, 季文子 取以葬。” 杜預 注:“頌琴,琴名,猶言雅琴。” 孔穎達 疏:“琴瑟必以歌詩,詩有《雅》《頌》,故以頌為琴名,猶如言雅琴也。” 楊伯峻 注:“據 宋 聶崇義 《三禮圖》,頌琴長七尺二寸,廣尺八寸,二十五弦。 穆姜 製此以殉葬。《文獻通考·俗樂部》有頌琴, 沉欽韓 補注謂非古之頌琴,是也。”
“頌琴”是古代一種琴的名稱,其含義與《詩經》中的《雅》《頌》篇章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源與定義
“頌琴”得名于其演奏時需伴以《詩經》中的《雅》《頌》類詩歌。根據《左傳·襄公二年》記載,春秋時期魯國穆姜曾定制“頌琴”用于陪葬,說明它在當時屬于禮儀性樂器。杜預注《左傳》稱:“頌琴,琴名,猶言雅琴”,表明其與雅樂體系相關。
曆史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穆姜使擇美檟,以自為榇與頌琴,季文子取以葬。”。孔穎達疏解中提到,琴瑟需配合歌詩,而《詩經》分為《風》《雅》《頌》,故以“頌”命名此類琴,強調其禮儀屬性。
形制與用途
據宋代聶崇義《三禮圖》記載,頌琴長七尺二寸(約2.3米),寬一尺八寸(約0.6米),有二十五弦。其形制與普通古琴(七弦)不同,推測可能用于周代祭祀、宴飨等莊重場合,屬于宮廷雅樂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雅琴”的關聯
“頌琴”常與“雅琴”并稱,二者均指配合《雅》《頌》詩篇演奏的禮樂用琴,但具體形制可能存在差異。楊伯峻在《春秋左傳注》中提及,後世《文獻通考》所載“頌琴”已非古制,說明其形制在曆史中有所演變。
“頌琴”是周代禮儀活動中配合《頌》詩演奏的特定琴類,兼具樂器和禮器的雙重功能。其名稱、形制及用途均與《詩經》的雅頌體系緊密關聯,體現了古代“禮樂一體”的文化特征。
《頌琴》是一個成語,形容頌揚音樂藝術。其中,“頌”指贊美、歌頌,“琴”指古代的音樂器樂。這個成語蘊含了對音樂表演和音樂人才的贊美和敬仰,表達了人們對音樂藝術的推崇和欣賞之情。
這個成語的來源源于《詩經·大雅·頌時》:“依我月中吳山,頌樂其鹹。不盈不縮,如将不将。”這裡的“頌樂”意味着歌頌音樂,表達了對音樂的推崇和稱贊。
<拆分部首和筆畫>《頌琴》的拆分部首是“頁”和“王”,其中“頁”部表示音樂、歡樂,而“王”部則表示事物的主宰、至高地位。
根據拆分部首,可以得出“頌琴”的筆畫為12畫。
<繁體字及古時漢字寫法>《頌琴》的繁體字是「頌琴」,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有可能出現不同的變體形式。例如,在簡化中國字之前,可以用「頌」的另一種寫法「頌」來表示“頌”,而「琴」的古字形則可能是「縷」或「琹」。
<例句>1. 音樂會上,樂手們齊聚一堂,共同頌琴,将美妙的音樂奏響在整個大廳。
2. 這本書以音樂家的生平和貢獻為主線,充滿了對音樂的頌琴之情。
3. 他非常擅長彈奏各種樂器,尤其是鋼琴,因此備受歡迎并受到衆人的頌琴。
<組詞>1. 頌揚:表達對某事物的贊美和推崇。
2. 歌頌:贊美、稱頌某人或某事物。
3. 樂器:指演奏時發聲的、具有一定音域和音質的器具,如鋼琴、吉他等。
4. 音樂家:從事音樂創作、演奏或研究的專業人士。
5. 表演:指以一定形式和方式向觀衆展示、展演某種藝術形式或表現某種行為的活動。 <近義詞>
1. 贊譽:表示對某人或某事物的稱贊、崇敬之情。
2. 贊揚:對某人或某事物的優點和功績表示稱贊、贊美。
3. 贊美:對某人或某事物的品質、成就表示贊賞、歌頌。 <反義詞>
1. 貶損:對某人或某事物的價值、品質表示貶低、輕視。
2. 蔑視:對某人或某事物表示鄙視、不屑。
3. 批評:對某人或某事物的缺點、錯誤進行指責、批評。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頌琴》這個成語,同時豐富我們對音樂藝術的理解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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