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品辨味道。《孔子家語·五帝德》:“﹝ 黃帝 ﹞播時百穀,嘗味草木。”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序例上》引 寇宗奭 曰:“ 黃帝 使 岐伯 嘗味草木,定《本草經》,造醫方,以療衆疾。”
(2).比喻體驗。 葉聖陶 《倪煥之》十四:“鋤頭、鶴嘴、畚箕等等東西拿在手裡,我們的心差不多要飛起來了--我們将親近長育萬物的土地,将嘗味淌着汗水勞動的滋味,将看見用自己的力氣換來的成績。” 鄂華 《自由神的命運》:“我不知道我是否能有力量寫好這一篇劄記,把我所嘗味到的這種心靈的震動,帶給每一個讀它的人。”
“嘗味”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既指向感官體驗又延伸至生活實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16)解釋,“嘗”本義為“辨别滋味”,“味”指“物質所具有的能使舌頭得到某種味覺的特性”,組合後構成以下語義結構:
一、本義層面指通過味覺器官辨别食物特性。《禮記·曲禮》記載“毋嘗食”的古訓,說明早在先秦時期該詞已具備飲食檢驗的實踐功能,體現古人“以味鑒物”的生活智慧(來源:《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本)。
二、引申義擴展為對抽象事物的體驗認知。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嘗”為“試之而識其味”,這種由味覺經驗向認知領域的語義遷移,符合漢語“通感式”構詞規律(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校訂本)。
三、現代漢語使用中保留雙軌語義:在飲食領域指具體品嘗行為,如“嘗味新茶”;在抽象層面可表經曆體會,如“嘗味人生百态”(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
“嘗味”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áng wèi,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品辨味道
指通過感官辨别食物或物品的味道,常用于描述對具體物質的味覺體驗。例如:
“歧伯嘗味草木”,指古代醫者通過嘗試草木來辨别其藥性。
《周禮》中記載帝王進食前需“品嘗食”,即由專人嘗味以确保安全。
比喻體驗、感受
引申為對抽象事物(如情感、經曆)的體會或感悟。例如:
“把所嘗味到的告訴大家”,強調将親身體驗轉化為分享。
如需更詳細的古典文獻例證或現代用法解析,可參考、等來源。
便宜施行褊躁并駕不帶頭巾男子漢拆字腸絕朝華夕秀辰星叱呼馳牋充颎搊彈垂翅鬥進二周府帑感蕩告止幡弓膠恒量紅新月會後恨歡燕卉炜簡節緝私酒所鞠礉抗訴客殡連甍接棟臉硬另開糜碎末尼農歌跑風骿脅欽賢館乞取取經如堕五裡霧中上裝山屋沙雲神主石時選俟河之清調理通黃外服踠局倭螺窩窩霧勃息兵膝步諧律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