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光彩映照。
(2).華美的燭火。 三國 魏 曹植 《七啟》:“華燭爛,幄幙張,動朱脣,發清商。” 唐 鮑溶 《雜歌謠辭·李夫人歌》:“璿閨羽帳華燭陳,方士夜降夫人神。” 宋 辛棄疾 《滿江紅·和楊民瞻送祐之弟還侍浮梁》詞:“珠淚争垂華燭暗,雁行欲斷哀筝切。”
(3).舊時結婚所用的畫有彩飾的蠟燭。借指婚禮。《剪燈馀話·洞天花燭記》:“丈人讀既,稱嘆再三,遂留宿,以光華燭之會。”
"華燭"是漢語中兼具文學意象與實用功能的複合詞,其詞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本義指裝飾精美的蠟燭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強調其原始含義為"雕飾華美的燭台或蠟燭",常見于古代貴族宴飲場景。如《楚辭·招魂》記載"蘭膏明燭,華镫錯些",注疏家王逸解釋此處的"華燭"即指用蘭草油脂制成的精美照明器具。
二、引申為婚慶儀禮象征物 《中國民俗辭典》指出,自漢代起華燭成為婚禮必備物品,《儀禮·士昏禮》規定"婚禮必用燭以照明",發展到明清時期,江南婚俗中的"龍鳳花燭"以雕镂鎏金工藝聞名,象征夫妻生活光明美好。
三、文學修辭中的美學意象 《現代漢語修辭學》分析該詞在詩詞中的轉喻功能,如李商隱《無題》"隔座送鈎春酒暖,分曹射覆蠟燈紅"中,華燭既是場景道具,又隱喻宴飲者的顯赫身份。宋代以後更發展出"剪燭西窗"等固定意象,承載文人雅集的文化記憶。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下降,主要保留在文學創作和傳統工藝領域,景德鎮陶瓷博物館現藏有清代乾隆年間的掐絲琺琅燭台實物,印證了古代華燭制作工藝的巅峰水平。
“華燭”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光彩映照
指光線或色彩明亮絢麗,常用于描繪場景的華美氛圍。例如《七啟》中“華燭爛,幄幙張”,形容燭光與帷幔交相輝映的盛景。
華美的燭火
特指裝飾精美、富麗堂皇的蠟燭。如唐代鮑溶《李夫人歌》中“璿閨羽帳華燭陳”,描繪了燭火與陳設的華貴。
婚禮中的彩飾蠟燭
舊時婚禮專用,借指婚禮儀式本身。例如《剪燈馀話》提到“光華燭之會”,即以華燭代指婚慶場合。
詩詞例證
曹植《七啟》以“華燭爛”渲染宴會場景的輝煌;辛棄疾《滿江紅》用“珠淚争垂華燭暗”隱喻離别哀傷。
造句示例
如“殿内華燭生輝,衆神慶祝豐都大帝聖誕”,突顯燭火營造的莊嚴氛圍。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詩詞及現代詞典的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辭海》或相關文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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