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管佛寺事務的僧人。 東漢 時立 白馬寺 ,有知事之名, 東晉 以後始稱寺主。《魏書·釋老志》:“重被旨,所檢僧尼,寺主、維那當寺隱審。”《唐六典》卷四:“每寺上坐一人,寺主一人,都維那一人,共綱統衆事。”《翻譯名義集·釋氏衆名》“摩摩帝”下引《僧史略》:“詳其寺主,起乎 東漢 白馬寺 也。寺既爰處,人必主之,于時雖無寺主之名,而有知事之者。 東晉 以來,此職方盛,故 梁武 造 光宅寺 ,召 法雲 為寺主,創立僧制。”
(2). 宋 政和 三年,禁僧尼稱寺主、院主,後遂多以“住持”為名。
“寺主”是中國古代佛教寺院管理體系中的重要職務,其含義和職能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
1. 基本定義與起源 寺主最初指一寺之主管,負責寺院内事務管理。東漢時期設立白馬寺時,已有類似職能的“知事”存在,但直到東晉後才正式稱為“寺主”。梁武帝時期,法雲被任命為光宅寺寺主,制定僧制規範寺院管理,成為早期典範。
2. 唐代之前的職能體系 在禅宗改革前,寺院實行“三綱”制度,即上座、寺主、維那共同管理寺院。寺主作為“三綱”之一,主要負責日常事務,民間俗稱“當家”。據《唐六典》記載,每寺設上座、寺主、都維那各一人,共同統領衆事。
3. 唐代禅宗改革後的演變 百丈懷海禅師創立叢林制度後,寺院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革:
4. 宋代政策調整 宋政和三年(1113年),朝廷明令禁止僧尼使用“寺主”“院主”等稱謂,此後“住持”逐漸成為普遍使用的正式名稱。
該詞在梵語中對應“Viharasvamin”,強調寺院管理者的身份屬性。需要注意的是,現代佛教寺院已不再使用“寺主”這一傳統稱謂,其職能由住持、監院等職位繼承發展。
《寺主》一詞指的是佛寺的主持人或者管理者。他們負責佛寺的日常事務,包括管理、修繕、接待來訪者等。
《寺主》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宀(宇宙部首),右邊是示(礻字組邊部首)。
《寺主》總計有11畫。
《寺主》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佛教寺廟的文獻和紀錄中,描述了佛寺的管理者。
《寺主》的繁體寫法為「廟主」。
在古代,漢字的形狀和書寫方式有所不同。《寺主》這個詞的古漢字寫法為「廟主」。
1. 這位寺主修行多年,對佛法頗有研究。
2. 寺主親自接待了前來參觀的遊客。
3. 寺主為佛寺的修繕工作募集了一大筆善款。
寺主廟堂、寺主執法、寺主佛事
寺院主持、方丈、住持、主持人
信徒、參拜者、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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