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循禮法。履,禮。《詩·周頌·長發》:“率履不越,遂視既發。” 孔 傳:“使其民循禮不得踰越。” 唐 梁肅 《祭獨孤常州文》:“ 孔 門四科,《洪範》三德,總於公躬,率履不忒。”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公主率履由衷,每抗古人之節。”參見“ 率禮 ”。
率履是古漢語複合詞,指遵循規範、躬行實踐的行為準則,強調言行合一、表裡如一的道德修養。以下從字源、釋義及典籍用例三方面解析:
率(shuài)
本義為捕鳥網,引申為“遵循”“表率”。《說文解字》釋:“率,捕鳥畢也。象絲罔,上下其竿柄也。”後衍生“率領”“标準”義,如《詩經·小雅》:“率由舊章”,即依循舊制。
履(lǚ)
本義為鞋子,引申為“踐行”“實行”。《說文解字》注:“履,足所依也。”如《周易·履卦》:“履虎尾,不咥人”,喻謹慎行事。
複合義:“率履”即“遵循規範而躬行實踐”,強調将道德準則轉化為實際行動。
《尚書·周書·君奭》:
“率惟茲有陳,保乂有殷”,指遵循先王之道治理國家,體現“率履”的政治倫理。
《詩經·商頌·長發》:
“率履不越,遂視既發”,鄭玄箋注:“使其民循禮法,不得逾越”,凸顯對禮法的恪守。
哲學内涵:
儒家強調“知行合一”,如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率性之謂道”,認為踐行天理需以“履”為根基。
如描述君子“率履不忒”(《禮記》鄭玄注),指行為無偏差;或用于教育領域,如“率履唯謹”(《顔氏家訓》),強調嚴謹實踐。
典籍來源參考:
“率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以下解釋:
遵循禮法:絕大多數資料(如、)指出,“率履”指遵循禮法或禮儀規範。其中“履”通“禮”,表示通過行動踐行禮制。例如《詩經·周頌·長發》中“率履不越”即強調遵循禮法而不逾越的準則。
個别資料(如)提出“領導者率先示範”的延伸含義,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核心含義為“遵循禮法”,多用于古代文獻強調禮儀規範的重要性。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詩經》注疏或漢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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