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操左券。《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且 虞卿 操其兩權,事成,操右券以責;事不成,以虛名德君,君必勿聽也。”參見“ 操左券 ”。
“操右券”是一個漢語成語,源自古代契約制度,在現代漢語中常用于比喻掌握主動權或确保成功。從漢語詞典角度解釋,其核心含義是指持有契約的右半部分(即債權人持有的憑證),象征着有把握、有保障地控制局面或實現目标。這一成語常用于強調在事務中占據優勢地位,避免被動或失敗的風險。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操右券”意為“掌握着可以兌現的憑證,比喻有把握成功”。詞典進一步闡釋,該成語源于古代契約分為左右兩券,左券由債務人持有,右券由債權人持有,作為索債或履行的依據;因此,“操右券”引申為在競争或行動中占據主導,确保結果如預期。例如,在商業談判中,一方若“操右券”,則表示其有充分準備和優勢條件,能穩操勝券。
在用法上,“操右券”多作謂語或定語,強調主動性和可靠性。其近義詞包括“穩操勝券”“胸有成竹”,反義詞則為“被動挨打”“束手無策”。權威語言資源如《漢語大詞典》也收錄此詞條,解釋為“持右券以索債,喻事在必成”,突顯其曆史淵源和現代應用價值。
來源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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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右券”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成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一定關聯性,但需結合權威資料進行辨析:
基本含義
該詞最早出自《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原文為:“且虞卿操其兩權,事成,操右券以責;事不成,以虛名德君,君必勿聽也。”根據高權威性網頁、記載,“操右券”與“操左券”同義,均指掌握契約的憑證,比喻對事情有掌控權或成功的把握。古代契約分左右兩券,持券者可通過合驗作為憑證行使權利。
詞義争議
有低權威性網頁(如)提出“操右券”指濫用職權的行為,但此解釋未見于《史記》等經典文獻和高權威來源,可能是對“操”和“券”的誤讀。更可靠的解釋應基于古籍用例,即強調對事态的主控能力。
延伸理解
結合“右券”在古代作為職位象征的背景(見),該詞亦可隱晦表達對權力或資源的實際掌控。例如《史記》中虞卿通過掌握“兩權”(兩種策略選擇權),無論事成與否均能占據有利地位,體現策略上的主動權。
建議:在正式語境中使用時,建議以《史記》原意為準,即“掌握主動權或成功憑證”。若遇到其他解釋,需結合具體文獻進一步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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