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收稅專利。《宋史·蒲卣傳論》:“ 蒲卣 之議稅榷,皆有可稱道。”
稅榷是漢語中一個曆史經濟術語,指古代國家對特定商品實行專賣與征稅相結合的經濟管理制度。以下從構詞、釋義及曆史背景三方面解析:
稅(shuì)
本義為田賦,後泛指國家征收的財政收入。《說文解字》釋:“稅,租也”,即政府強制征收的財物或貨币(來源:《說文解字》線上版)。
榷(què)
原指水上獨木橋(《說文解字》:“榷,水上橫木所以渡者也”),引申為專賣、壟斷。漢代始用“榷”表示官府對鹽、鐵、酒等商品的專營權(來源:《漢書·武帝紀》顔師古注)。
“稅榷”為同義複合詞,指:
如《文獻通考》載:“唐肅宗時,始稅榷茶以充軍用”,即對茶葉實行專賣征稅(來源:《文獻通考·征榷考》)。
典型例證:白居易《策林》雲:“權百貨之輕重,稅榷之謂也”,指出其通過定價權與征稅調控經濟(來源:《白居易集·策林》)。
“稅榷”制度被視為中國古代國家資本主義的雛形,相關研究可參考:
以上解析綜合文字學、曆史文獻及經濟制度研究,釋義來源權威典籍,例證明确。
“稅榷”是一個源自古代財政制度的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稅榷(拼音:shuì què)指政府通過稅收實現專賣或專利的行為。核心在于政府對特定商品(如鹽、鐵、茶、酒等)實行專營征稅,禁止民間私自貿易,以此壟斷財政收入。
“榷”的含義
“榷”原指專賣制度(如“禁榷”即禁止民間交易,由政府專營),後衍生為稅收壟斷。例如:
制度起源
古代政府為增加財政收入,對重要物資實行專營。例如宋代《宋史·蒲卣傳論》記載:“蒲卣之議稅榷,皆有可稱道”,表明當時對稅榷政策的讨論與實施。
經濟作用
稅榷制度有助于集中資源、穩定物價,但也因壟斷導緻腐敗和民間不滿。例如《宋史》提到“榷酤增價”,即因專賣導緻酒價上漲。
與現代稅收的區别
古代稅榷更強調“專利性”,即政府既是征稅者又是經營者;現代稅收則以公共財政為主,不涉及專營。
總結來看,“稅榷”反映了古代政府對經濟的強力幹預,其核心是通過壟斷性征稅實現財政控制。如需更深入研究,可參考《宋史》或古代經濟制度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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