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豎刁 ”。
“豎刀”是漢字部首“刂”的俗稱,又稱“立刀旁”,其核心含義與“刀”的形态及功能密切相關。根據《漢語大字典》解釋,該部首由甲骨文“刀”字豎立演變而來,在構字中多表示與切割、利器相關的動作或器具。
從字形結構看,“刂”作為右側偏旁時,常與其他部件組合形成形聲字或會意字。例如“削”“刺”“割”等字中,“刂”既表意又參與構形,體現了漢字形義結合的造字邏輯。據《說文解字》記載,這類字多屬“刀部”,其本義多與刀具使用直接相關。
在音韻學層面,《廣韻》等典籍顯示,“刂”旁字多繼承上古音系中與“刀”相近的聲韻特征。如“判”字雖經語音演變,仍保留着“刀”部在構字時的原始音義關聯。
值得注意的是,該部首在漢字簡化過程中出現過形态調整。如“劍”字繁體“劍”中的“刂”旁,在楷書定型時已形成标準化的兩筆豎鈎結構,這種演變在《漢字源流字典》中有詳細圖示說明。現代常用字中,《通用規範漢字表》收錄的含“刂”旁字約87個,涵蓋器物、動作、狀态等多個語義範疇。
“豎刀”是一個曆史人物相關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豎刀”是“豎刁”的異寫形式,指春秋時期齊桓公的宦官寺人貂(即豎刁)。此人以谄媚逢迎獲得寵信,最終導緻齊國發生内亂。
豎刁(豎刀)因自宮成為宦官,深得齊桓公信任。齊桓公晚年病重時,豎刁與易牙等人專權,封鎖消息并殺害反對者,導緻齊國陷入“五公子争位”的内亂,史稱“豎刁之亂”。
後世以“豎刀”代指禍亂朝政的奸佞宦官,如例句中“刑罰不中……奸徒或可借此起偃為豎,刀鋸不加”,即用“豎刀”隱喻奸臣。
古籍中多寫作“豎刁”,現代詞典标注“豎刀”為異寫形式,建議優先使用“豎刁”。
參考資料:綜合曆史文獻及詞典釋義,可進一步查閱《左傳·桓公十七年》或《漢語大詞典》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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