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不給囚犯戴鐐铐。《唐律疏議·斷獄·囚應禁而不禁》:“死罪枷、杻,婦人及流以下去杻,其杖罪散禁。”
“散禁”是一個古代法律術語,其核心含義為“不給囚犯戴鐐铐等刑具”,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根據唐代法典《唐律疏議》記載,囚犯的刑具使用依罪行輕重有别:
“散禁”多用于罪行較輕或特殊身份的囚犯(如女性),體現古代法律中“寬嚴相濟”的原則。這種措施既保留監管,又減少對囚犯身體的束縛,與重刑犯的嚴格禁锢形成對比。
該詞現為曆史法律研究術語,常見于古籍注解或法制史文獻中,例如漢典、滬江詞典等均收錄此釋義。
“散禁”反映了古代刑罰的差異化執行,是研究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的重要概念。
《散禁》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解禁、放開禁止。可以理解為解除某種規定或限制,使之得以自由開展。
《散禁》的部首是「散」和「禁」,分别位于左右兩邊。
「散」的部首是「攴」,由10畫構成。
「禁」的部首是「示」,由13畫構成。
《散禁》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表示解除禁令。
在繁體字中,「禁」的形态為「禁」。
在古代,「散禁」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一種常見的寫法是「散」部上方是「彳」,下方是「雲」,表示曾經遵循某個禁令而行走在雲中;「禁」部上方是「示」,下方是「心」,表示内心受到禁止或限制。
1. 經過多次溝通和努力,政府最終決定解除對該項産業的散禁。 2. 食品安全問題頻頻暴露,各地紛紛加強對食品生産企業的監管,防止再次發生食品危機。
散漫、散步、散發、禁锢、禁忌、禁煙、禁賽
解封、解禁、取消、開放
禁止、限制、封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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