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竖刁 ”。
“竖刀”是汉字部首“刂”的俗称,又称“立刀旁”,其核心含义与“刀”的形态及功能密切相关。根据《汉语大字典》解释,该部首由甲骨文“刀”字竖立演变而来,在构字中多表示与切割、利器相关的动作或器具。
从字形结构看,“刂”作为右侧偏旁时,常与其他部件组合形成形声字或会意字。例如“削”“刺”“割”等字中,“刂”既表意又参与构形,体现了汉字形义结合的造字逻辑。据《说文解字》记载,这类字多属“刀部”,其本义多与刀具使用直接相关。
在音韵学层面,《广韵》等典籍显示,“刂”旁字多继承上古音系中与“刀”相近的声韵特征。如“判”字虽经语音演变,仍保留着“刀”部在构字时的原始音义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该部首在汉字简化过程中出现过形态调整。如“剑”字繁体“劍”中的“刂”旁,在楷书定型时已形成标准化的两笔竖钩结构,这种演变在《汉字源流字典》中有详细图示说明。现代常用字中,《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的含“刂”旁字约87个,涵盖器物、动作、状态等多个语义范畴。
“竖刀”是一个历史人物相关的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竖刀”是“竖刁”的异写形式,指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宦官寺人貂(即竖刁)。此人以谄媚逢迎获得宠信,最终导致齐国发生内乱。
竖刁(竖刀)因自宫成为宦官,深得齐桓公信任。齐桓公晚年病重时,竖刁与易牙等人专权,封锁消息并杀害反对者,导致齐国陷入“五公子争位”的内乱,史称“竖刁之乱”。
后世以“竖刀”代指祸乱朝政的奸佞宦官,如例句中“刑罚不中……奸徒或可借此起偃为竖,刀锯不加”,即用“竖刀”隐喻奸臣。
古籍中多写作“竖刁”,现代词典标注“竖刀”为异写形式,建议优先使用“竖刁”。
参考资料:综合历史文献及词典释义,可进一步查阅《左传·桓公十七年》或《汉语大词典》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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