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 楚 弄。 唐 李商隱 《河陽詩》:“ 楚 絲微覺《竹枝》高,半曲新辭寫緜紙。” 朱鶴齡 注:“ 楚 絲,猶雲 楚 弄。”
“楚絲”是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義項
字面組合義 “楚”本指周代諸侯國名,《說文解字》釋為「叢木,一名荊」,後引申出清晰(楚楚)、凄楚等義;“絲”指蠶絲或弦樂器。《漢語大詞典》載其組合義為「楚地的絲弦樂器」,特指悲切的樂聲。
文學引申義 在詩詞中多借指凄婉的弦樂聲,如李商隱《崇讓宅東亭》「楚絲微覺《竹枝》愁」,《全唐詩》注此用法體現楚地音樂特有的哀婉特質。
二、拆字解析
三、曆史用例
(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辭海》《全唐詩注釋》等典籍)
“楚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楚絲”原指楚地的樂曲或音樂,又稱“楚弄”。其中“楚”指古代楚國(今湖南、湖北一帶),“絲”本指琴弦,引申為音樂或樂器的代稱。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李商隱的《河陽詩》:“楚絲微覺《竹枝》高,半曲新辭寫緜紙。”清代學者朱鶴齡注解為“楚絲,猶雲楚弄”,表明其與楚地音樂密切相關。
需注意“楚絲”并非成語,而是偏正結構的合成詞。部分資料提到的“出自《楚辭·離騷》”缺乏可靠依據,目前可考的文獻來源仍以李商隱詩作為主。
該詞兼具地域文化與音樂審美的雙重内涵,多用于文學創作中表達對楚地音樂的欣賞或借指婉轉的樂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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