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帝所授之民。封建帝王将其統治之民視為天賜。《書·洛诰》:“誕保 文 、 武 受民,亂為四輔。” 王國維 《觀堂集林·洛诰解》:“受民,謂所受於天之民。”
“受民”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受民”指天帝所授之民,即封建帝王将統治的民衆視為天賜。這一概念源于《尚書·洛诰》中的記載,如“誕保文、武受民,亂為四輔”,王國維在《觀堂集林·洛诰解》中進一步闡釋為“所受於天之民”。該詞反映了古代“君權神授”的思想,強調統治者對民衆的合法性來自天命。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出“受民”可形容受人民愛戴的領袖或公衆人物,但這一用法未見于傳統典籍,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引申或誤讀。需注意區分古代原義與現代衍生義。
“受民”的核心含義聚焦于古代天命觀下的民衆歸屬,現代若需表達“受民衆擁護”之意,建議使用“得民心”等更通用的表述。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尚書》原文及王國維相關研究。
《受民》是一個漢語詞彙,由兩個字組成。其中,“受”是動詞,表示接受、承受的意思;“民”是名詞,代表着人民、民衆的意思。因此,整個詞組的意思可以解釋為“受到人民接受或承受的”。
拆分部首:
《受》的部首是“又”,讀作yòu;
《民》的部首是“氏”,讀作shì。
筆畫個數:
《受》共有5畫;
《民》共有5畫。
《受民》一詞并沒有明确的來源。它是由《受》和《民》兩個獨立存在的漢字組合而成,因此沒有特定的曆史淵源。
《受民》的繁體寫法為「受民」。
在古時候,《受民》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古時候的寫法為「受民」。
1. 作為一個作家,他的作品深受民衆喜愛。
2. 這位演員以其出色的表演技巧赢得了受民的喝彩。
1. 受傷:指身體或心靈遭到傷害。
2. 受害者:指受到傷害的人,受害的一方。
3. 受教育:指接受教育、學習知識和技能。
4. 受益:指從某種事物或行為中得到好處。
受衆、接受
排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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