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妓女勾引客人。 宋 周密 《武林舊事·酒樓》:“每處各有私名妓數十輩,皆時妝袨服,巧笑争妍。夏月茉莉盈頭,春滿綺陌,憑檻招邀,謂之‘賣客’。”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南山分脈城内勝迹一》:“每樓各分小閣十餘,器皆銀飾,各有私名妓數十輩,憑檻招邀,謂之‘賣客’。”
“賣客”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時代背景和具體用法理解:
指以騙取他人財物或利益為目的,故意與人結交或交往的貶義行為。這種行為強調通過虛僞的社交手段謀取私利,具有道德批判色彩,常用于警示他人提防欺詐。
在宋元時期的文獻中,“賣客”特指娼妓通過妝扮妖豔、憑欄招攬等方式吸引客人。例如:
兩種含義均含負面色彩,但現代語境下多指欺騙行為,而古代用法現已不常見。需根據上下文區分具體指向,避免混淆。
賣客(mài kè)是一個指代商販、推銷員或銷售人員的詞語。
賣客的拆分部首為卩(鈎部)和人(人部),共有8畫。
賣客一詞的來源較為明确,其中,“賣”是指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行為,而“客”則是指顧客、買方或顧問。
繁體字中,“賣”字的寫法為「賣」,而“客”字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字形與現代有所不同。古時候“賣”字的寫法為「麥」,而“客”字的寫法為「各」。
1. 他是個熱情的賣客,總能說服顧客購買商品。
2. 這家商店雇傭了一批年輕的賣客,以提升銷售額。
賣家、賣出、賣方、賣力、賣點、賣錢
銷售員、推銷員、商販、攤販、商家
顧客、買家、購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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