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帝所授之民。封建帝王将其统治之民视为天赐。《书·洛诰》:“诞保 文 、 武 受民,乱为四辅。” 王国维 《观堂集林·洛诰解》:“受民,谓所受於天之民。”
“受民”是一个源自古代文献的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侧重,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受民”指天帝所授之民,即封建帝王将统治的民众视为天赐。这一概念源于《尚书·洛诰》中的记载,如“诞保文、武受民,乱为四辅”,王国维在《观堂集林·洛诰解》中进一步阐释为“所受於天之民”。该词反映了古代“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统治者对民众的合法性来自天命。
部分现代词典(如)提出“受民”可形容受人民爱戴的领袖或公众人物,但这一用法未见于传统典籍,可能是基于字面义的引申或误读。需注意区分古代原义与现代衍生义。
“受民”的核心含义聚焦于古代天命观下的民众归属,现代若需表达“受民众拥护”之意,建议使用“得民心”等更通用的表述。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尚书》原文及王国维相关研究。
《受民》是一个汉语词汇,由两个字组成。其中,“受”是动词,表示接受、承受的意思;“民”是名词,代表着人民、民众的意思。因此,整个词组的意思可以解释为“受到人民接受或承受的”。
拆分部首:
《受》的部首是“又”,读作yòu;
《民》的部首是“氏”,读作shì。
笔画个数:
《受》共有5画;
《民》共有5画。
《受民》一词并没有明确的来源。它是由《受》和《民》两个独立存在的汉字组合而成,因此没有特定的历史渊源。
《受民》的繁体写法为「受民」。
在古时候,《受民》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古时候的写法为「受民」。
1. 作为一个作家,他的作品深受民众喜爱。
2. 这位演员以其出色的表演技巧赢得了受民的喝彩。
1. 受伤:指身体或心灵遭到伤害。
2. 受害者:指受到伤害的人,受害的一方。
3. 受教育:指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和技能。
4. 受益:指从某种事物或行为中得到好处。
受众、接受
排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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