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帝所授之民。封建帝王将其统治之民视为天赐。《书·洛诰》:“诞保 文 、 武 受民,乱为四辅。” 王国维 《观堂集林·洛诰解》:“受民,谓所受於天之民。”
受民是古汉语词汇,现多用于文献研究或特定语境,其核心含义指承受天命而治理的百姓,强调统治者与民众之间的天命关联。以下是具体解析:
“受”的本义
源自《说文解字》:“受,相付也”,指接受、承受。在政治语境中引申为承受天命,如《尚书·周书》载“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强调君王受天命统治。
(来源:《说文解字注》段玉裁,中华书局;《尚书·召诰》)
“民”的指向
“民”即百姓,特指被统治者管辖的民众。《孟子·尽心》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体现民本思想。
合成词“受民”
结合二者,“受民”指君王承受天命后所治理的民众,隐含“天授君权,君治万民”的统治合法性。例如《尚书·多方》载“天惟时求民主”,意为上天为民择主,君主受天命管理百姓。
《尚书》中的直接关联
《尚书·梓材》有“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指上天将“民”与疆土付予君王,“付民”即“受民”的同义表述。
(来源:《尚书正义》孔颖达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引申的政治伦理
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提出“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进一步强化“受民”与“天命”的绑定,成为传统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
现代汉语中“受民”极少单独使用,但可关联以下概念: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读者可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核查原文。)
“受民”是承载中国古代天命观的政治术语,需结合“君权神授”“以民为本”的复合思想理解,现代使用多见于学术研究或历史文本分析。
“受民”是一个源自古代文献的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侧重,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受民”指天帝所授之民,即封建帝王将统治的民众视为天赐。这一概念源于《尚书·洛诰》中的记载,如“诞保文、武受民,乱为四辅”,王国维在《观堂集林·洛诰解》中进一步阐释为“所受於天之民”。该词反映了古代“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统治者对民众的合法性来自天命。
部分现代词典(如)提出“受民”可形容受人民爱戴的领袖或公众人物,但这一用法未见于传统典籍,可能是基于字面义的引申或误读。需注意区分古代原义与现代衍生义。
“受民”的核心含义聚焦于古代天命观下的民众归属,现代若需表达“受民众拥护”之意,建议使用“得民心”等更通用的表述。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尚书》原文及王国维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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