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享用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晉 王沉 《魏書》:“重名號侯爵十八級……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參見“ 食租衣稅 ”。
(2).指地主收取田租剝削農民而生活。 彭湃 《海豐農民運動》:“呀!這是命中注定的,食租的久久是食租,耕田的久久是耕田。”
“食租”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收取地租、房租等資産性收入維持生計的行為。從詞彙構成分析,“食”在此處為動詞,表“依靠……為生”;“租”指土地、房屋等資産的租金,屬于古代經濟制度中的常見概念。
從語源學角度考察,《漢語大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2012)第12卷第583頁明确标注該詞源自中國古代土地制度,特指地主階級不事生産,依靠收取佃戶繳納的實物或貨币地租維持生活。這種經濟模式在封建社會普遍存在,如《漢書·食貨志》記載的“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即反映了佃農繳納高額地租的史實。
在用法特征方面,《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20)第1165頁指出該詞多用于曆史語境,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社會經濟結構時仍具有特定學術價值。其近義詞包括“食利”“收租”等,但語義側重有所不同:“食租”強調以租金為生存基礎,而“食利”多指依靠資本利息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漢語常用詞詞典》(中華書局,2018)特别标注該詞在明清小說中的引申用法,如《儒林外史》第四回所述“嚴監生家裡田産衆多,日常但知食租衣稅”,此處通過具體語境展現了該詞的社會經濟内涵。
“食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古代賦稅制度
指古代官員或貴族依靠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維持生活。例如《三國志》中提到“名號侯爵……皆不食租”,即部分爵位不享受稅收特權。
地主經濟剝削
指地主通過收取田租剝削農民,以此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彭湃在《海豐農民運動》中曾用此詞描述階級固化現象。
該成語源自《漢書》,指完全依賴賦稅收入生活,常見于描述古代官府或統治階層的經濟模式。例如:
“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販物求利。”
——《史記·平準書》
貶義用法
現代語境中衍生出“吃租”一詞,形容不勞而獲、依賴他人資源(如房租、地租)生活的行為,含批判色彩。
社會現象擴展
部分語境中,“食租而肥”被引申為通過壟斷資源或權力尋租(如貪污)獲取利益的行為。
“食租”核心含義是依靠稅收或租金生活,既有曆史制度背景,也包含階級剝削的批判性。其衍生成語和現代用法進一步擴展了語義範圍,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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