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失去同伴。 南朝 宋 顔延之 《庭诰文》:“適值尊朋臨座,稠覽博論,而言不入於高聽,人見棄於衆視,則慌若迷塗失偶,黶如深夜撤燭。”
(2).死了配偶。 宋 梅堯臣 《初冬夜坐憶桐城山行》詩:“老大官雖暇,失偶淚滿睫。”《花城》1981年第2期:“那個晚年失偶的老先生娶的是夫人,于是女人所帶來的孩子便成了多餘的東西。”
“失偶”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ī ǒu,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失去同伴
指因意外或變故與同伴分離。例如南朝宋顔延之《庭诰文》中提到“慌若迷塗失偶”,形容失去同伴後的迷茫狀态。
喪偶(配偶去世)
多用于文言或正式語境,表示配偶離世。如宋代梅堯臣《初冬夜坐憶桐城山行》中“失偶淚滿睫”,即表達喪偶的悲痛。
“失偶”兼具“失去同伴”和“喪偶”雙重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或古典詩詞集。
失偶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其中“失”是動詞,意為“失去”或“丢失”,“偶”是名詞,意為“配偶”或“伴侶”。合在一起解釋,失偶指的是一個人失去了配偶或伴侶,通常用于描述因配偶去世、離異或分手而導緻的單身狀态。
根據《康熙字典》的拆分規則,失偶的拆分部首為“女”和“亻”,其中“女”表示與女性有關,而“亻”表示人。根據筆畫計算,失偶的總筆畫為11畫,其中“失”有5畫,“偶”有6畫。
失偶一詞源于漢語,是在現代漢語中構成的。在繁體字中,失偶的寫法保留了傳統的漢字結構,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失偶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由于古代漢字的演變和使用習慣的改變,個别字可能與現代漢字有一些差異。
1. 他因伴侶去世而失偶了。 2. 她經曆了離婚後便陷入了失偶的狀态。 3. 失偶後,他積極參加社交活動以尋找新的伴侶。
失偶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一些相關的詞語,例如:
- 失偶者:指失去配偶或伴侶的人。
- 失偶症:指因失去配偶或伴侶而導緻的心理和情感困擾。
- 失偶家庭:指由于配偶去世、離異等原因而導緻的單親家庭。
- 重新偶遇:指重新找到合適的伴侶。
失偶的近義詞包括:
- 喪偶:指失去配偶。
- 離異:指夫妻雙方通過法律手續結束婚姻關系。
- 分手:指戀愛或婚姻中雙方自願結束關系。
這些詞語都可以用來描述人們失去伴侶或配偶。
失偶的反義詞是“有偶”,即指一個人仍然有配偶或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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