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 以前 黃河 自今 内蒙古 磴口縣 以下,分為南北二支,北支約當今 烏加河 ,時為 黃河 正流,對南支而言,稱 北河 。《漢書·武帝紀》:“ 元封 元年……出 長城 ,北登 單于臺 ,至 朔方 ,臨 北河 。”
(2). 清 雍正 八年置 直隸 河道總督,掌防治 直隸 (今 河北省 )境内的南北 運河 、 永定 、 大清 、 子牙 、 滹沱 等河,時稱總督為 北河 總督,所管諸河為 北河 。 乾隆 十四年後 北河 總督例由 直隸 總督兼理。
(3).星官名,屬井宿。《晉書·天文志上》:“南河、北河各三星,夾東井。”《北史·隋炀帝紀》:“﹝ 大業 三年﹞二月乙丑,彗星見於東井、文昌,歷大陵、五車、北河,入太微,掃帝座,前後百餘日而止。”
“北河”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解釋:
黃河分支(地理概念)
指黃河在内蒙古磴口縣以下分為南北兩支時,北支的河道(今烏加河)。該支流在曆史上曾是黃河正流,與南支形成對比。漢代文獻《漢書·武帝紀》記載漢武帝曾“臨北河”,印證其早期地理意義。
清代河道管理體系
清雍正八年(1730年)設立北河總督,管轄直隸省(今河北)境内的南北運河、永定河、大清河等水系。乾隆十四年(1749年)後,該職務由直隸總督兼任。
現代地名
指河北省保定市定興縣北河鄉,位于北京以南97公裡處,107國道與京廣鐵路經此。該地原有拒馬河流經,現已斷流。
天文星官
古代星象體系中,北河與南河各三星,分列井宿兩側。《晉書·天文志》和《北史》均有相關記載,但此用法現代較少見。
注:網頁信息顯示“北河”核心含義集中于前三點,建議優先參考高權威性來源(如、7)獲取更準确的曆史地理信息。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