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切鳥獸。《文選·張衡<東京賦>》:“悉率百禽,鳩諸 靈囿 。” 薛綜 注:“謂集禽獸於 靈囿 之中。”
(2).衆鳥。 閩 徐夤 《潤屋》詩:“百禽羅得皆黃口,四皓山居始白頭。”
"百禽"是一個具有豐富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進行闡釋:
指代種類繁多的飛禽走獸,強調物種的多樣性。此義項常見于古代文獻對自然生靈的統稱,如:
"孟春之月……犧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麛毋卵。"(《禮記·月令》)雖未直用"百禽",但體現了古人對包括衆鳥在内的生物保護觀念。
特指供帝王狩獵或觀賞的珍禽異獸,成為權力與財富的符號化表達:
司馬相如《上林賦》描繪皇家苑囿"鴻鹄鹔鸨,鴐鵝屬玉,交精旋目,煩鹜庸渠,箴疵䴔盧,群浮乎其上",實為"百禽"意象的文學呈現,彰顯天子威儀。
在傳統文化中承載吉祥寓意與生态哲學:
鳳凰、仙鶴等靈禽被納入"百禽"體系,《宋書·符瑞志》載"鳳凰者,仁鳥也...王者有道則見",此類記載賦予百禽以天命倫理内涵。
《周禮》設"掌畜"官職管理鳥獸繁殖,"祭祀共卵鳥"的記載,反映古人通過制度規範實現"百禽阜蕃"的可持續理念。
權威參考來源
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禽"字的義項拓展,并援引《禮記》《上林賦》《周禮》等典籍論證文化内涵,釋義框架符合《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對複合詞的解釋規範。
“百禽”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泛指一切鳥獸
源于《文選·張衡<東京賦>》:“悉率百禽,鳩諸靈囿”,其中“百”表數量衆多,“禽”在古漢語中可指代鳥獸。薛綜注“謂集禽獸於靈囿之中”,強調範圍涵蓋廣泛()。
特指衆鳥
如唐代徐夤《潤屋》詩:“百禽羅得皆黃口”,此處“禽”偏向鳥類,形容群鳥聚集的場景()。
現多用于文學或曆史文本,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代鳥獸還是鳥類。例如《東京賦》描述皇家園林中的動物,“百禽”指代園内所有生靈;而徐夤詩句更側重鳥類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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