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名。 南朝 梁簡文帝 《執筆戲書》詩:“玉案 西王 桃,蠡杯石榴酒。” 南朝 梁元帝 《古意》詩:“樽中石榴酒,機上葡萄紋。”
石榴酒是以石榴果實為主要原料,通過發酵或浸泡工藝制成的傳統果酒。其釋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詞源構成
“石榴”源于古波斯語“säkärāg”,經西域傳入中原後音譯為“安石榴”,後簡化為現稱;“酒”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特指含乙醇的發酵飲品。二字組合明确指向以石榴為基材的酒類制品。
釀造工藝
傳統石榴酒分自然發酵法與非蒸餾浸泡法兩類。前者需經選果、破皮、加曲、控溫發酵等工序,參考《齊民要術》記載的“林檎酒法”改良而來;後者則将石榴籽浸入白酒中萃取風味成分,常見于家庭釀造。
文化象征
石榴酒在民俗中承載多重寓意:《析津志》載元代宮廷以石榴酒作中秋祭月貢品,取其“榴開百子”的生育崇拜内涵;閩南婚俗中則以石榴酒喻示“紅火圓滿”,與《中華歲時風俗》記錄的江浙重陽飲菊酒形成節令呼應。
現代标準
根據GB/T 27588-2011《露酒》國家标準,石榴酒屬于“其他發酵酒”類别,要求酒精度≥7%vol且總糖≤50g/L,主要風味物質包括石榴多酚、鞣花酸及特征性香氣化合物2-己烯醛。
石榴酒是一種以石榴為主要原料制成的果酒,其解釋可從以下方面展開:
石榴酒是以新鮮石榴為原料,經破碎、發酵、分離、陳釀等工藝制成的飲品。其特點在于保留了石榴酸、甜、澀、鮮的天然風味,酒體純正且色澤透明,口感酸甜清爽。
石榴酒的曆史可追溯至南朝時期,文獻如梁簡文帝《執筆戲書》中便有“蠡杯石榴酒”的記載。唐代時,石榴酒在民間及娛樂場所(如妓院)流行,常與葡萄漿等飲品并列提及。
石榴酒雖營養豐富,但含酒精成分,女性經期前應避免過量飲用以防出血增多。此外,其糖分較高,糖尿病患者需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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