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先 秦 十個學術派别。即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十家。《漢書·藝文志》:“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
(2).指 荀卿 、 宋玉 、 枚乘 、 司馬相如 、 賈誼 、 王褒 、 班固 、 張衡 、 揚雄 、 王延壽 等辭賦家十人。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诠賦》:“觀夫 荀 結隱語,事數自環; 宋 發巧談,實始淫麗; 枚乘 《兔園》,舉要以會新; 相如 《上林》,繁類以成豔; 賈誼 《鵩鳥》,緻辨於情理; 子淵 《洞簫》,窮變於聲貌; 孟堅 《兩都》,明絢以雅贍; 張衡 《二京》,迅發以宏富; 子雲 《甘泉》,構深瑋之風; 延壽 《靈光》,含飛動之勢。凡此十家,并辭賦之英傑也。”
(3).指 唐 開元 中十王宅諸王。 唐 鄭嵎 《津陽門》詩:“上皇寬容易承事,十家三國争光輝。”參見“ 十王宅 ”。
(4).指唐宮中得到皇帝寵幸的女伎藝人。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教坊内人》:“妓女入 宜春院 ,謂之内人,亦曰前頭人,常在上前頭也。其家在教坊内,謂之内人家,四季給米。得幸者,謂之十家。”
"十家"是漢語中具有雙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具體分析:
一、諸子百家核心學派(學術概念) 特指先秦時期形成的十個重要思想流派,始見于《漢書·藝文志》的學派分類體系。該體系記載各學派代表人物及著作,構成中國哲學史的重要框架:
二、基層社會組織(曆史制度) 指古代戶籍管理中的最小行政單位,《周禮·地官》記載"五家為比,十家為聯"的基層治理模式。這種十戶聯保制度在秦漢時期演變為"什伍連坐",既是人口統計單位,也是治安聯防組織。
兩重含義共同構成中華文明早期政治哲學與社會治理的雙重維度,前者奠定思想基礎,後者反映社會組織形态,對研究古代中國具有重要學術價值。
“十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先秦時期的十個思想流派,包括: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小說家。
特指十位著名辭賦家,包括:荀卿、宋玉、枚乘、司馬相如、賈誼、王褒、班固、張衡、揚雄、王延壽。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類“十家”的細節,可參考《漢書·藝文志》《文心雕龍》等典籍,或查閱權威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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