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統兵在外的将帥。 清 方還 《舊邊詩·大同》:“繞鎮衛城分十五,沿邊都閫轄西東。”自注:“ 明 初設 山西 行都司,管轄東西二路一十五衛。”
"都阃"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古代軍事管轄範圍或相關職權。根據《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的解釋,該詞可從以下五方面展開分析:
一、基本釋義 "都"本義為城邑總稱,引申為統領、總攝;"阃"原指門檻,後特指軍事管轄界限。"都阃"組合後指代統轄一方軍事的機構或官職,常見于宋明文獻,如《宋史·職官志》記載:"總兵之官,皆稱都阃"。
二、職官體系中的定位 在明清武官體系中,"都阃"多指正四品都司的别稱,隸屬省級軍事機構。據《明會典》載,都司"掌一方之軍政,各率其衛所以隸于五府",其職能包括屯田、練兵、督造軍器等。
三、地理轄域概念 作為地域概念時,"都阃"可指代軍事防區。《讀史方輿紀要》描述邊鎮布局:"九邊重鎮,各置都阃,轄衛所烽堠",可見其指代特定防區範圍。
四、文化引申義 在文學作品中,該詞常被借代武将群體,如清初詩人吳偉業《圓圓曲》有"都阃帳下競笙歌"之句,此處"都阃"即指代高級軍官群體。
五、語源流變考 從構詞法看,"都阃"屬偏正結構複合詞,其演變軌迹可追溯至《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阃以内者,寡人制之"的典故,至宋代完成軍政術語化定型。
“都阃”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曆史語境分析:
根據不同文獻記載,存在兩種解釋:
統兵在外的将帥
明清時期多指駐守邊疆或在外領兵的軍事統帥。例如清代方還《舊邊詩·大同》提到“沿邊都阃轄西東”,并注釋明代山西行都司的軍事管轄範圍。
守衛都城的統帥
從字面引申,“都阃”可指都城城門(郭門)的守衛将領,負責都城防務。
該詞現代已不常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詩詞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都城守衛或外派将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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