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推鞫 ”。
"推鞠"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司法與曆史文獻中,其核心含義指詳細審訊、徹底查究案情。以下是基于權威典籍與辭書的詳細解釋:
字義拆解:
二字連用,強調對案件進行深入盤查與審訊的過程。
詞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釋:"推鞠"即"審問案件",指司法官吏對嫌疑人或證人進行詳細诘問以查明真相(《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568頁)。《古代漢語詞典》進一步明确其含"窮究審訊"之意,屬法律術語。
在唐代法律體系中,"推鞠"是案件審理的核心環節:
官員需通過反複诘問、核對證詞("五聽"之法)查明事實,如《唐律疏議·斷獄》規定:"諸鞫獄者,皆須依所告狀鞫之"。
"推鞠"側重言辭審問,而"拷訊"指刑訊逼供。唐代法律雖允許有限拷訊,但強調"推鞠"應優先(《唐六典·刑部》:"察獄之官,先備五聽")。
"命禦史台與中書、門下推鞠其事。"
(描述武則天時期審理謀反案,要求三司聯合徹查。)
"有功獨存平恕,所推鞠者皆得實情。"
(贊揚徐有功審案公正,通過細緻審訊還原真相。)
明确收錄"推鞠"詞條,釋義為"審訊"。
分析唐代司法程式時指出,"推鞠"是審判中"查明事實的核心步驟",需嚴格遵循證據規則(第三章第二節)。
注解《斷獄律》時強調,"推鞠"須以"贓狀露驗"為前提,禁止主觀臆斷(卷二十九注疏)。
"推鞠"作為古代司法術語,指通過嚴謹審訊查明案件事實的過程,體現了傳統法制中"重證據、慎刑獄"的理念。其釋義可綜合表述為:
推鞠(tuī jū):指司法官員對訴訟案件進行詳細審問、推究查證,以求案情水落石出的法律程式。
(釋義依據:《漢語大詞典》《唐律疏議》《資治通鑒》及唐代司法制度研究專著)
“推鞠”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解釋,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核心含義
指“推鞫”(異寫為“推鞠”),即古代司法程式中的審問、推究案情,屬于法律術語。其過程包括聽取供詞、诘問疑點等步驟,目的是查明真相。
曆史依據
可追溯至秦代法律,如《秦簡·訊獄》記載的流程:先記錄犯人陳述,再針對矛盾點反複诘問,直至查清事實。唐代文獻如《隋書·裴蘊傳》也記載了相關案例。
本義來源
字面可拆解為“推動鞠球”。“鞠”是古代一種實心皮球,常作為運動器具,因此“推鞠”字面指推動球的動作。
比喻引申
現代有說法将其引申為“推動事物發展”或“推進工作”,但此用法較為罕見,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比喻表達。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司法制度與字面分析,其中司法含義在曆史文獻中更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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