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講演、音樂或廣播的人。《敦煌變文集·目連緣起變文》:“奉勸聞經諸聽衆,大須布施莫因循。” 宋 範仲淹 《睢陽戚寺丞》:“庠序之會,漸有倫次,見講《春秋》,聽衆四十人。” 老舍 《出口成章·戲劇語言》:“帶有詩意的語言能夠給聽衆以弦外之音,好像給舞台留出一些空隙,耐人尋味。”
“聽衆”是漢語詞彙,指通過聽覺接收信息的人群,具體解釋如下:
指聆聽演講、音樂、廣播等内容的人。該詞強調通過聽覺主動接受信息的行為,常見于公開場合或媒體傳播場景。例如:
曆史溯源
最早見于敦煌變文《目連緣起變文》(約唐代):“奉勸聞經諸聽衆”,宋代範仲淹《睢陽戚寺丞》中也有使用,說明該詞在古代已用于描述集會聽講的人群。
現代擴展
老舍在《出口成章·戲劇語言》中提及:“帶有詩意的語言能夠給聽衆以弦外之音”,體現該詞在文學創作中的延伸含義,強調信息接收者的感受與聯想。
該詞至今仍廣泛使用,核心含義未發生顯著變化,但隨媒介發展,其應用範圍從實體集會擴展至廣播、播客等虛拟場景。
聽衆,是指在演講、報告、演出、講座等場合中,傾聽者的總稱。他們通過傾聽傳遞的信息,以及對演講者或表演者的反應,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了解聽衆的特點、需求和反應,是成功傳達信息并有效互動的關鍵。
聽衆這個詞由“耳”和“族”兩個部分組成。在左邊的“耳”字是部首,表示與耳朵有關的事物;右邊的“族”表示一群人,有共同的特征或屬性。聽衆的總共有12畫。
聽衆一詞最早見于《史記》的一篇文章中,寫作“聽衆”,後來簡化為“聽衆”。在繁體中文中,聽衆被寫作“聽眾”,其意思與簡體中文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聽衆的“族”字右邊有一個小點,像都、群或者得的“十”字,以示群體的意味。而在現代的簡化字中,這個小點被省略掉了。
1. 演講者要根據聽衆的需求和背景選擇合適的演講内容。
2. 為了更好地與聽衆互動,演講者可以用幽默的方式吸引觀衆的注意力。
3. 好的演講能夠傳遞信息給聽衆,并引起他們的共鳴。
組詞:聚衆、觀衆、評估
近義詞:觀衆、聽眾
反義詞:演講者、說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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