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節氣名。動物經冬日蟄伏,至春又複出活動,故稱“啟蟄”,今稱“驚蟄”。《左傳·桓公五年》:“凡祀,啟蟄而郊。” 孔穎達 疏:“《夏小正》曰:‘正月啟蟄。’其《傳》曰:‘言始發蟄也。’” 楊伯峻 注:“啟蟄猶今言驚蟄, 宋 王應麟 所謂‘改啟為驚,蓋避 景帝 諱。’至 漢 行太初曆,改驚蟄在雨水後,為 夏 正二月節氣,古之驚蟄在雨水前,為 夏 正正月之節氣。” 唐 柳宗元 《非國語·不藉》:“啟蟄也得其耕,時雨也得其種。”
(2).謂驚起蟄伏過冬的動物。 駱鵬 《寄懷師農》詩:“風高尚有南飛雁,龍伏曾無啟蟄雷。”
啟蟄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春雷始鳴,驚醒蟄伏于地下冬眠的昆蟲,标志着仲春時節的開始和自然界的複蘇。以下從字源、本義、引申義及文化内涵進行詳細闡釋:
本義為“打開、開啟”,引申為“開始、發動”。《說文解字》釋:“啟,開也”,此處指春氣發動,打破冬日的沉寂。
指動物冬眠藏伏的狀态。《說文解字》稱:“蟄,藏也”,特指昆蟲、獸類冬季潛伏土中不食不動。
二字組合為“啟蟄”,字面即“開啟蟄伏”,描述春雷驚動地下蟄蟲,使其結束冬眠蘇醒的自然現象。
“啟蟄”原為二十四節氣之一,後改稱“驚蟄”:
如《禮記·月令》載:“東風解凍,蟄蟲始振”,以啟蟄喻示天地陽氣生發,萬物煥發生機。
古人常借自然現象喻人世變遷,如《宋書·曆志》雲:“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将節氣與祭祀禮制關聯,象征除舊布新。
現代氣象學中,“驚蟄”前後東亞暖濕氣流增強,春雷頻發,土壤溫度回升,符合冬眠動物結束休眠的生态規律,印證了古人觀察的準确性。
結語
“啟蟄”不僅是對自然現象的精準描述,更承載着中華文化“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其演變為“驚蟄”體現了語言與曆史的互動。這一詞彙至今仍鮮活于農諺、文學及傳統習俗中,成為理解中國節氣文化的重要窗口。
主要參考文獻來源:
“啟蟄”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和文化内涵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啟蟄”原指二十四節氣之一,現稱“驚蟄”。古人觀察到冬季蟄伏的動物在春季恢複活動,故以“啟蟄”命名這一節氣,意為“開啟蟄伏狀态”。
古代詩詞中常以“啟蟄”象征生機複蘇,如駱鵬詩句“龍伏曾無啟蟄雷”,暗喻時局壓抑下的期待。
現代“驚蟄”對應公曆3月5-6日,三候為“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鸠”,仍保留“喚醒生命”的核心意象。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古籍記載或農事習俗,可查閱《月令七十二候集解》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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