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時代,以漕運虧損為名,加征其損耗部分。 清 齊彥槐 《海運四詩寄潘吾亭觀察》“貼贈有銀米,幾抵腳價中”原注:“戶部則例,各處有隨漕徵收貼徵銀米,以為運丁長途挽運盤駁之需。 蘇 松 糧道所屬,每米一石,徵銀一錢,米五升,謂之漕贈; 浙江 糧道所屬,每石徵銀三錢四分七釐,謂之漕截。”參見“ 貼贈 ”。
“貼征”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指封建時代在漕運過程中,以彌補損耗為名額外加征的賦稅。以下是具體解釋:
“貼征”源于古代漕運制度。由于糧食等物資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産生損耗(如自然損耗、運輸破損),官府會以“彌補虧損”為名,在原有賦稅基礎上額外征收銀錢或糧食。這種加征被稱為“貼征”。
“貼征”本質是封建經濟制度下的一種附加稅,反映了古代漕運管理的實際需求與賦稅壓力。如需深入了解,可參考清代《戶部則例》或地方志中的相關記載。
貼征,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貼着征收稅款的牌子。它的部首是衣,并且它的筆畫數為七劃。
貼征一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明了,即"貼"和"征"兩個字的組合。貼指通過黏貼的方式固定某物,而征則表示征收或募集。結合在一起即表示通過貼上征收牌子的方式來進行稅收的征收。
對于繁體字的使用,我們可以将貼征寫作"貼徵"。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對于貼征,古時候的人們可能把它寫作“貼徵”,使用了更具體的徵字形。
以下是關于貼征的一些例句:
在漢語中,可以根據需要進行組詞。如:貼征牌,貼征标識,貼征費等。
與貼征相關的近義詞有:張貼、粘貼、貼款等。
沒有明确的貼征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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