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子 主張克己複禮,應當“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語見《論語·顔淵》。 宋 朱熹 《齋居感興》詩之十二:“ 顔生 躬四勿, 曾子 日三省。” 元 方回 《送宋昶明仲湖州學錄》詩:“ 顔子 先四勿,韶冕患不優。”
"四勿"是中國儒家思想中的重要修身準則,源自《論語·顔淵》篇,由孔子提出。其核心含義是要求人在視、聽、言、動四個方面自覺約束自身行為,使之符合禮的規範。具體解釋如下:
一、原始出處與基本釋義 “四勿”出自孔子對弟子顔淵的教誨:
“非禮勿視,非禮勿動,非禮勿言,非禮勿聽。” (《論語·顔淵第十二》) 意為:不符合禮制規範的事物不看、不說、不聽、不做。這是儒家“克己複禮”的具體實踐,強調通過主動約束感官與行為來培養道德自覺。
二、具體内涵解析
非禮勿視
指不符合禮儀道德的事物不應觀看。儒家認為視覺接觸會影響心性,如觀看淫穢、暴力或不義之舉會污染心靈,故需主動回避,保持心志純正。
非禮勿聽
指對違背禮義的言論不予聽取。包括讒言、诽謗、淫聲等,防止邪念侵擾内心。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強調“聽者心之樞”,突出聽覺對心性修養的影響。
非禮勿言
要求言語符合禮義規範。不說虛妄、粗鄙、挑撥之言,強調“言忠信,行笃敬”(《論語·衛靈公》)。《禮記·曲禮》進一步規範:“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辭”,體現言語的莊重性。
非禮勿動
指行為舉止需遵禮法。一切行動以“義”為準則,如《孟子·離婁上》所言:“義,人之正路也”。宋代程頤闡釋為“動必以禮,所以制血氣之欲”。
三、哲學基礎與文化影響 “四勿”以“禮”為外在标準,“仁”為内在依據。孔子提出“克己複禮為仁”(《論語·顔淵》),說明四勿的本質是通過自我約束實現仁德。這一思想深刻影響了後世:
四、現代意義
“四勿”準則對當代社會仍具啟示價值:
: 《論語·顔淵》中華書局點校本
: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卷六
: 《禮記·樂記》:“奸聲亂色,不留聰明”
: 朱熹《朱子語類》卷十二
: 《禮記·曲禮上》
: 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
: 《論語·顔淵》:“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
: 董仲舒《春秋繁露·為人者天》
: 王陽明《傳習錄·答陸原靜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誠信原則
“四勿”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概念,源自《論語·顔淵》,由孔子提出,用于指導個人道德修養。以下是詳細解釋:
“四勿”指四種應避免的行為,即: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四項要求強調對“禮”的遵循,通過約束感官與行為實現自我規範。
條目 | 解釋 |
---|---|
非禮勿視 | 不合禮制的事物不主動觀看(如暴力、淫穢内容)。 |
非禮勿聽 | 不合禮制的言論不隨意聽取(如讒言、诽謗)。 |
非禮勿言 | 違背禮制的話語不輕易出口(如惡語、謊言)。 |
非禮勿動 | 不符合禮制的行為不貿然行動(如越矩、損人利己)。 |
注意:個别資料(如)提到“勿忘、勿怠、勿懶、勿驕”的解釋,實為誤傳或另一概念,主流文獻均以《論語》原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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