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子 主張克己複禮,應當“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語見《論語·顔淵》。 宋 朱熹 《齋居感興》詩之十二:“ 顔生 躬四勿, 曾子 日三省。” 元 方回 《送宋昶明仲湖州學錄》詩:“ 顔子 先四勿,韶冕患不優。”
“四勿”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概念,源自《論語·顔淵》,由孔子提出,用于指導個人道德修養。以下是詳細解釋:
“四勿”指四種應避免的行為,即: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四項要求強調對“禮”的遵循,通過約束感官與行為實現自我規範。
條目 | 解釋 |
---|---|
非禮勿視 | 不合禮制的事物不主動觀看(如暴力、淫穢内容)。 |
非禮勿聽 | 不合禮制的言論不隨意聽取(如讒言、诽謗)。 |
非禮勿言 | 違背禮制的話語不輕易出口(如惡語、謊言)。 |
非禮勿動 | 不符合禮制的行為不貿然行動(如越矩、損人利己)。 |
注意:個别資料(如)提到“勿忘、勿怠、勿懶、勿驕”的解釋,實為誤傳或另一概念,主流文獻均以《論語》原義為準。
《四勿》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四種不可做的事情或禁止的行為。
《四勿》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士”部,右邊是“毋”部。它共有7個筆畫。
《四勿》一詞源于中國古代的文化傳統和信仰體系。在當時,人們将某些行為視為不吉利或違背禮儀規範,因此形成了“四勿”的概念。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四勿」。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差異。《四勿》在古時的寫法為「肆勿」,其中的“肆”是指數字“四”的意思,表示具體的數量;而“勿”則表示禁止或不可做的意思。
1. 我們要遵守道德準則,四勿以維護社會的和諧。
2. 在這個地方,四勿亵渎宗教信仰。
無
禁止、勿可
允許、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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